目前,北京市共有3920个乡村完成改革,村级完成比例达98%。2015年,大兴区被中央确定为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两年来,我们指导大兴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的总体改革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市农委农村重点设计完善了股东登记簿和股份分红登记表样式,并在市区两级农经管理平台上进一步完善股东登记信息系统。研究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管理指导意见。
深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北京市完成改革的3920个乡村中,共有3736个在农业部门领取了组织证明书,占比高达95.3%,其余184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016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和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系统软件升级,实现了市、区联网,建立了与市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对接的信息回传系统。目前,全市正在加快换发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有13个区的3416个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换证工作。
妥善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历史遗留问题。在前期改革中,北京市共有2个区的15个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依据《公司法》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采取推举股东代表注册登记的方式,出现了一批隐性股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集体经济的发展,这些隐性股东参与民主管理、追索集体资产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已经出现司法诉讼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我们积极协调市工商局和相关区政府予以纠正。在全市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15个集体经济组织中,目前已有10个仍由工商部门管理的变更登记为集体所有制或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探索成立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淀区率先成立了以主管区长兼主任,区农委、区经管站主要负责人兼副主任,各镇为成员单位的区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镇也相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兼主任的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形成了统一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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