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实践中,农业服务业直接服务农户的主要形式是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集中式规模经营主要形式是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经前期实践调研和理论分析,我们将农业生产托管概念定义为: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在统计研究中,为确保在全国层面托管服务的统计口径规范一致,我们将统计对象指向产中环节,具体设定在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对托管服务面积通过各环节加权平均得出。本文主要从三方面展开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统计的思考。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统计聚焦产中环节
(一)开展产中环节服务是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第一,产中环节是推动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经营的关键和重点。在承包耕地分散化、细碎化背景下,农业服务组织围绕产中环节开展作业服务,把承包农户的分散生产经营活动转变为运用现代农业生产装备的机械化、规模化经营活动,推进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土地资源最优配置,提升农业规模化生产效率。同时,对于服务组织,相比土地流转经营,可以减少租地成本、分散经营风险,促进服务主体的资本积累和逐渐成长,有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发展。第二,产中环节服务是巩固普通农户家庭经营基础地位的关键。在产中环节开展托管服务,将农业生产的作业环节外包,农户依然享有种植决策权、(共享)田间管理权、农作物处置权,依然保持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主体地位,家庭仍是基本生产经营单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家庭经营的制度优势。同时,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中存在大量兼业户、老年人及农村妇女,他们对土地仍有很强的依恋感、依赖性。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各生产环节的服务,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既解决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好”问题,也有利于带动小农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和市场化融合发展。
(二)产前环节通过产中发挥作用,产后环节依托产中发挥功能。农业服务组织多以产中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服务为核心,并通过产中环节带动产前、产后环节服务,进一步拓展增值收益。即产前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资,直接应用于产中环节;产后的运输、烘干、仓储等服务,以产中环节的顺利进行为基础。
(三)农业部门主要依托产中环节履行职责。从部门履职角度看,农业系统主要负责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开展产中环节统计亦是农业部门主要职责。而且在实践中,产前的农资购买、产后的运输、烘干、仓储等环节统计,已有相应部门承担。为避免重复统计,确保统计权威性,农业系统依其职责主要开展产中环节统计。
产中环节重点统计耕种防收四个作业环节
(一)从服务环节看,需考虑实际生产需求。从实践需求看,托管服务聚焦在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已达成普遍共识,这四个环节与耕地面积关系最直接。目前各地托管模式有多种类型,如全程托管、劳务托管、订单托管、季节托管等,还有联耕联种、代耕代种、共营制等多种模式,但无论采用何种托管模式,各地普遍认为,“只有将需要机械化作业的耕种防收等关键生产环节托管出去才能算得上托管”。灌溉环节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影响,提供该类服务的虽然也有,但并不很多,且主要集中在全程托管,在全国范围内不具有普遍性。从全国农机化作业面积看,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托管服务规模最大。因此,从各环节的服务面积数据及各地托管服务偏好看,我们主要统计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其他环节暂不予统计。
(二)从统计自身看,需要抓关键点。总的看,各地按照委托方脱离农业生产的程度,把农业生产托管划分为全托管和部分环节托管,但对于全托管的边界框定并不十分清晰。作为初次统计,一是遵从重点突出原则,指标体系既要反映托管全貌,更要突出重点,着重反映托管的典型特征,即统计最核心的作业环节,且其统计口径必须统一规范、界定清晰。二是遵从实用性原则,指标不可设置太繁琐,要减少影响甚微的指标,以确保统计数据易采集、可获得,下步可视托管服务发展趋势增加其他内容统计。三是遵从统计实践经验,河北、河南、安徽等地已经开展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统计实践,以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的统计测算方法,取得了重要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统计应当充分借鉴这些有益的经验。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统计方法
(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由耕种防收四环节托管面积加权得出,托管率通过托管服务面积与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相比得出。采取该统计方法,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托管服务的统计对象不同于耕地流转面积统计,它是各环节的作业服务面积统计,且需考虑复种情况,即对一茬作物的服务面积就是该耕地面积,对两茬作物的服务面积则是该耕地面积的两倍。二是各环节的服务对服务规模经营的贡献度是不同的,服务一个环节和服务多个环节的成本也是不同的。所以,在计算作业服务面积时,不能简单将各环节的服务面积进行累加,而要为不同环节赋予不同权重,即要确定“综合托管系数”。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计算公式为:
A=0.9(0.4 A1+0.3 A2+0.3 A4)+0.1A3=0.36A1+0.27A2+0.1A3+0.27A4
其中,A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系数分别为0.36、0.27、0.1、0.27。计算依据如下:
1. 耕、种、收三环节按4:3:3比例测算依据。根据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计算方式是按照机耕率、机播率、机收率分别为0.4、0.3、0.3的权重计算的。
2. 耕种收三环节和防的比例按9:1测算依据。主要参考各环节农业生产成本。
(1)依据山东省乐陵市瑞泽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环节服务费用价格表,耕60元/亩、种20元/亩、收小麦60元/亩(收玉米80元/亩)、喷15元/亩(其中国家补贴5元),则耕种收成本与防(喷)的成本比率约为9.3:1。
(2)依据湖北省天门市华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托管服务前后生产成本比较,产中耕整地、插秧、收割团购价(全托价)合计为260元/亩,植保约22元/亩,耕种收与防(植保)的成本比率约为12:1。
(3)依据河北省唐山市百信种植合作社玉米托管成本比较,耕整30元/亩、植保20元/亩、收割(脱粒)90元/亩、种植环节价格缺失按市场价20元/亩计算,则耕种收与防(植保)的成本比率约为7:1。
(4)依据2015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从农机生产燃油消耗(属生产成本)情况看,机耕、机播、机收油耗合计为1227.7万吨,植保油耗为84.3万吨,耕种收与防(植保)的油耗比率为14.6:1;从农机化作业面积规模看,机耕、机播、机收面积为44.1亿亩,机械植保面积为10.1亿亩,耕种收与防(植保)的服务面积比率为4.4:1,无论是油耗比14.6:1还是作业面积比4.4:1,这两个比例都是过大或过小的,故应以取中间比例为宜。综上,考虑防对农作物产量提升的重要性,我们将耕种收与防的比例定为9:1。
3.在各种文件和报告中使用“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这一指标时应当说明“是以综合托管系数计算的农业生产托管面积”,以免引起误解。
(二)调查对象:理论讲,应以接受托管服务的委托方为主要调查对象,调查其接受服务的面积,但我国有2.3亿农户,样本量庞大且分散,会加大数据采集的复杂性,影响统计工作的时效性。从统计可操作性出发,结合前期调查摸底,调查对象可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具体可根据本地区托管现状及特点选择最佳调查对象,也可采取以某一调查对象为主、其他调查对象为辅的方式进行。托管农作物主要是粮食(谷物、豆类、薯类)、棉花、油料、糖料等作物。
(三)调查方法:采取全面调查方法,同时根据托管面积比例选择典型县市开展实地抽样,进行数据校验。
(作者单位:农业部经管总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