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流转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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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11日发布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通知称,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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