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不分南北、体量不分大小,基础设施薄弱、融资能力不强、市场销路不畅、人才资源匮乏、御险能力较弱等问题,成为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共同挑战。在这其中,卡住脖子的往往正是一些政策“紧箍咒”。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在用地、金融等瓶颈效应明显的数个环节撤除屏障、释放红利、大胆创新,这些举措既能发挥治本之用,也能起到治标之效。
农业强与农民富,本应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共同面向。然而,无论是方兴未艾的“公司+农户”,还是不断升温的休闲农业热潮,小农经济与强大资本不均等博弈下的潜在风险始终挥之不去,突出表现便是部分农户难以获得足够的利益分享。流转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虽然普遍高于单一农户经营收益,但其权利资产化资本化程度不高,农民靠农增收仍然步履维艰。
带农富农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不二初心,相关扶持政策的红利释放必须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尤其要在探索引导土地等权利资源开展股份合作方面取得根本突破,真正让农户利益从单一的地租流转收益转变为要素合作收益,使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系机制由简单相加的“物理组合”转变为彼此相融的“化学反应”。
(来源:《南方农村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