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四川省崇州市紧扣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抓手,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成效。崇州市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探索实践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公司”和“公司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两种模式,目前,共有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2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参与了试点,入股试点面积达6546亩。
一是成立机构定方向。崇州市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工作联动机制。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4次,听取阶段性试点工作汇报。每季度定期召开小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重点解决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取得土地经营权证的问题,破解土地经营权入股的作价评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调查摸底做引导。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构建经营主体参与机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尊重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愿,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参与。
三是登记颁证打基础。崇州市开展登记颁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构建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崇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崇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办法》等配套政策,对出租、互换以及股份合作方式流转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经过崇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鉴证后,可申请办理《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全市已经登记颁发《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262本、面积7.8万亩,奠定了试点工作基础。
四是保证保险防风险。崇州市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化解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在传统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为保障土地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入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锦泰保险等3家保险机构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崇州市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实施办法(暂行)》,对土地流转双方的合同行为进行担保保险,保额1000元/年/亩,费率3%左右。其中,政府补贴保险费50%,流入人承担40%,流出人承担10%,以此降低因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而可能造成的违约损失。
五是抵押融资畅渠道。为盘活土地经营权,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构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机制,崇州市制定出台《崇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土地股份组织可以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畅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通道。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8笔、3.02亿元。
六是政策补贴给扶持。加大政策扶持,丰富财政补贴,构建政策扶持机制。崇州市着力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上,构建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机制。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用于粮油适度规模经营的,按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对用于粮油加工流通的,按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0%贴息;对用于粮食生产、收储、加工环节的贷款给予担保的,按年给予担保额度2%的担保费补贴。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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