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践行三权分置模式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王崇香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山东莒县积极探索,形成了两种改革新模式,实现了村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和保障农民利益,建立起村集体、农户与工商资本三方共赢机制,让农村土地真正“活”起来。

  改革模式

  模式一:“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即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村集体以基础设施入股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保底分红。该模式在小店镇东心河村开展试点。具体由小店镇兴晟芦笋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吸收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实行保底分红,保底金每年每亩500元(贫困户入股土地保底金每年每亩900元)。目前该村有192户570个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入股面积156亩,其中18户贫困户入股土地18.6亩;村集体以机动地及水井、塘坝、灌渠等基础设施入股。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种植芦笋,所需资金由合作社自行解决。合作社运行效益超过保底数额时,超出的收益按投资比例分红,农民土地入股分红比例占20%(各户按入股土地面积分配),村集体基础设施分红比例占5%,合作社分红比例占75%。入股农民除享受保底分红外,还可以优先到合作社打工挣钱。目前,合作社已投资260余万元,栽植绿芦笋90亩。

  模式二: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企业模式,即社区或村集体牵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入股土地委托企业或合作社经营,实行保底分红。该模式在小店镇崮西社区、库山龙泉峪村和解家河村开展试点。小店镇崮西社区牵头,后严村和杨家崮西村部分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小店镇崮西社区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2个村有190户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入股土地面积300亩,地上有村集体大口井等水利设施。崮西社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入股土地委托日照银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生产费用及设施设备配套均由该公司负责,计划投资种植雪梨。农户入股土地实行保底分红,保底金每年每亩600元。当种植效益超过保底数额时,除支付保底金外再按比例分红,其中,农民土地入股分红比例占20%,村集体基础设施分红比例占10%(两村集体各5%),日照银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分红比例占70%。入股农民除享受保底分红外,还可以到梨园打工挣钱。目前经营方已投资300万元,正在进行土地整理,同时聘请专家进行规划。

  库山乡解家河村也采用此模式。该村属省定贫困村,现有204户62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78户158人,目前未脱贫22户32人。该村计划采取整村土地流转,分二期实施,由村集体牵头成立库山乡解家河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第一期已流转土地1505亩,其中,203户村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面积405亩,村集体以1100亩少量零星耕地和四荒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实行保底分红。解家河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入股土地全部委托莒县库山解家河村果品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发经营,重点发展精品水果和采摘旅游,生产技术、生产费用及水利设施等均由合作社负责。村集体与该合作社签订兜底保障协议,实行保底分红,耕地保底金每年每亩500元,村集体四荒地第一年无偿使用,第二年每亩保底100元,第三年每亩保底200元,自2019年起每亩保底300元。企业效益超过保底数额时,除支付保底金外再按比例分红,其中农户入股土地分红比例占15%,村集体分红比例占5%,企业分红比例占80%。另外合作社保证对每个未脱贫的贫困人口,每人每年提前支付1000元红利,2016年预支红利已全部发放到未脱贫的22户32人手中,以帮助他们解决未见效益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3年后桃园开始逐渐进入盛果期产生效益后,合作社再从分红资金中,将这部分预付款逐步扣减回来。

  主要做法

  由社区、村集体搭建发展平台。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由土地股份合作社负责经营,入股农民按照股权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红。即: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入股股权量化确认。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入股土地以户为单位按面积折算成股份,村集体以四荒地、机动地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入股,建立成员登记簿,记载成员入股的土地面积和股份,由入股成员签字确认,作为入股分红的依据。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按照《章程》规定选举成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全和监事会,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具体负责入股土地的经营管理。

  入股土地实行委托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入股土地委托给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工商资本企业进行投资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与经营单位签订保底分红协议,经营单位每年按照入股土地折股数量支付保底金,超出保底金的收益,村集体、农户和经营单位再按比例分红。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县农业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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