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产业需求精准识别培育对象。首先,要摸清各地产业发展情况和农业从业人员等家底,科学估算出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员数量。其次,要将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及中高职院校回乡毕业生、青壮年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对象,分产业、分层级确立培育对象,为精准培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依据农民需求开展精准培育。首先,按照相关培育条件要求,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等培育主体进行遴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探索构建农技培训中心、农广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培育机制,优化培育资源配置,提高培育效率。其次,在培训形式上,要充分征求农民意愿,开展“菜单式”培训。要顺应生产规律和农民学习特点,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农时季节和不同需要,把集中培训分解为应季、应时培训。再者,在培训内容上,要在传统生产环节培训基础上,更加注重向产前、产后延伸,特别是加大农产品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等方面的精准农业培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针对发展需求强化精准政策扶持,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首先,要按照教育培训学时、实践能力、生产经营规模、生产经营效益、收入水平、示范带动能力等指标,对培育合格的农民进行认定颁证,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级制度。其次,对获得资格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发改、金融、人社等部门的支持,针对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精准提供如财政补贴、示范项目、基础建设、土地流转、金融社保等扶持政策。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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