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认识工商资本进入农业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邵 科 于占海 字号:【

  近年来,在中央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大背景下,农业作为重要基础性产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刺激了工商资本涌入农村投资开发农业项目。这些工商资本带来的创新思路与做法,让农业变得越来越好玩,越发具有科技含量和跨界色彩,也愈发变得具有赚钱诱惑。但不可忽视的是,工商资本大规模进入也产生了一些不好个案,对农民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也让不少学者和官员感到焦虑和担忧,担心它会对农民实施坑蒙拐骗,担心它哪天会卷铺盖走人,给当地留下一地鸡毛。因此,如何客观认识工商资本进入,如何合理利用工商资本服务我国农业现代化战略进程,成为本文关注的主要焦点。

  一、工商资本进入的类型特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开始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发展,这些力量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包括企业(家)、返乡商人、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其中,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的人力资本和工商资本量都比较弱,(返乡)大学生熟悉新理念、掌握互联网等新技术,但缺乏资本支持。真正拥有工商资本力量的主要是返乡商人和企业(家)。这些携带工商资本而来的返乡商人和企业(家),又可分为三种类型进行论述。

  1. 返乡商人。这种类型过去通过做买卖、跑运输等挣到了一些钱,拥有了一定的资本实力。这类个体选择投资农业多会选择故乡,往往具有叶落归根的本地化选择。但这类个体基本没有进行企业化运营,主要依靠单打独斗,组织化程度较低。对农业产业认知往往比较传统,以为可以依靠以往的感觉经验、通过人际关系就可以扎根农业,谋求政策红利。

  2.(返乡)企业家。这种类型过去通过做实业、搞工程项目等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利润回报,资金实力较强。这类个体选择投资农业产业既怀有对农业和家乡的特殊眷恋,也希冀在农业领域挖掘下一桶金,因此投资不一定局限在本乡或本县。同时,这类个体在以往的创业过程中创办了企业化经营的公司实体,因此其投资农业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依托团队作战。在投资农业之前对农业产业有了一定了解,与政府部门有了较为深入的沟通,拥有了相对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3. 企业(集团)。这种类型的组织化程度最高,本地化属性最弱,资金实力最强。他们投资农业已经告别了老板个体意愿范畴,也跟回报家乡关系不大,其投资农业主要是看好大城市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提升给农业带来的商机。这类个体投资农业时基本会组建专门的业务团队,进行专业化生产经营。其在投资农业之前往往对相关产业做了系统的了解和研究,对宏观政策相当熟悉;与地方政府有较为正式的合作意向,有些还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产物,因此获得的政策支持更为系统。

  二、工商资本进入的困难问题

  1. 欠缺对农业产业了解。这是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面临的最大忌讳之一。尤其是以上述返乡商人为典型,这类个体对农业产业认知比较传统,还停留在自己以往的种粮养猪经验上。往往对农业资本投入多、见效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估计不足,很容易大规模流转土地,投入规模不小、架势很足,倒头来却发现投资似乎越来越像个无底洞,虽然已经倾囊而出,但农业项目离盈亏平衡还很遥远。

  2. 土地指标获取的瓶颈。土地指标指的是拓展涉农二三产业、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国办发〔2015〕93号文件明确了在各省份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但事实上这些优惠政策落地并不容易,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尤其是国土部门怕在耕地保护问题上出错,所以哪怕面对合法申请也会以不作为应对。因此,对于多数工商资本而言,非农土地指标只能处于望梅止渴的状态。

  3. 社会各界对其有不同看法。一是理论界担心资本下乡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大量资本下乡并非遵循经济逻辑,资本下乡并没有推动农业发展,其非生产性再分配活动反而进一步阻碍了农业现代化。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当前追求的农业现代化,是资本大规模进入农业快速获取收益、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过程,而资本过剩造成了严重自然环境破坏和食品安全问题。二是政府担心资本跑路的问题。一些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后,由于经营不善、规划不合理等原因产生明显亏损,出现了投资项目毁约退地的烂尾现象,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不少后续麻烦,这也使得这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对工商资本的再进入持有顾虑与担忧。三是百姓眼红其发财的问题。一些农业企业投资农业取得了不错的收益,可能引来一些百姓的羡慕嫉妒恨,农民可能会在行动上要求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提高土地租金等情况。

  三、工商资本进入的对策思考

  1. 对于社会而言,应该更客观公正看待资本力量。谋求利润是资本的天性,农业领域的工商资本进入也一样,这本身无可厚非。只有有利润空间的农业产业,才能吸引工商资本和优秀人才等要素源源不断地到来,持续推动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不管是回报家乡还是谋求长期稳定的产业经营收益,多数工商资本在投资农业时还是非常希望能在农业领域长期耕耘;他们投入的数以千万计的资金和物质装备也形成了一定资产专用性,使其不会轻言退出。因此,社会舆论不妨给工商资本以信心和耐心,少用有色眼镜看待,也可以借用互联网新媒体力量依法依规合理监督之,使其更好造福一方经济。

  2. 对于政府而言,应该更合理做好配套服务工作。一方面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尤其是防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另一方面,应更加鼓励工商资本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其积极进入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并促使其完善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此外,应考虑着力完善行政考核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化解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获取等瓶颈制约,实现工商资本、政府和农民之间多方共赢。

  3. 对于农民而言,应该更积极主动对接新型主体。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一些工商资本投资项目的进入,给了项目所在村庄岁数偏大、技能缺乏的老年农民再就业的机会,获得了土地出租收入、打工收入,一些农民还获得了土地入股的利润分红。同时,在工商资本投资项目良好经营的地区,还吸引了一些本来在外打工的农民返乡,客观上解决了有关农户的家庭成员分居难题。因此,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应该更加积极合理利用工商资本投资项目,在解决就业、提高收入的同时,积极学习提高有关农业技能,为将来职位晋升和农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4. 对于企业而言,应该更加谨慎作为和扎实推进。对于所有计划或已经进入农业领域的工商资本主体而言,必须提高对农业产业的重视程度,认真研究从事相关产业可能和正在面临的各种难题,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具体而言,应该充分选择具有资源禀赋优势的区域和产品进行投入;招募优秀人才、组建专业团队,成立股份公司进行企业化经营;充分利用资本和技术优势,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实现三产融合发展;积极牵头领办和参与创办农民合作社,借力合作社引导项目所在地承包农户以土地入股参与项目经营,积极在农民当中培育技术能手和管理能人为企业服务,构建起与农户间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系。

  (作者单位: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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