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更多“沉睡”的土地资源真正活起来,江苏金湖县自2013年试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以来,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互换并地、抵押贷款等15项改革试点。2016年,承担了国务院、农业部布置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两项改革试点任务。
主要做法及启示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保证。金湖县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积极研究上级政策,深入调研基层情况,搭建改革试点主体框架。组建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联席会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等专门机构,承担相关试点业务。建立目标责任推动机制,将试点推广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考评,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由县目标办、督查室督办,及时跟踪协调,确保推进效率。
制度化的配套机制是关键。金湖县依据实际情况边实践边完善,多方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办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强化风险预防,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坚持因户制宜,按照有房居住、有养老保障、有生活来源的“三有”标准,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退出农户,确保不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设立2000万风险补偿资金,有效降低了贷款风险。
多元化的资金渠道是支撑。金湖县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县级组建农业融资平台公司进行筹资,镇级通过新城投资公司进行出资,村集体出资部分由县镇平台公司借资,逐年还清。成立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对有偿退出及互换并地以后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依靠项目支撑,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区,提升土地附加值。
村民自治是基础。在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坚持农民自愿原则,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最大程度发挥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的作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方式,确认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的可行与否,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试点成果
两项课题实现成功破冰,退出农户生活质量提升。在金湖县银涂镇唐港村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和互换并地,落实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农户21户70人、连片土地343亩。承包地通过互换并地,将3个自然组86户原本散落的326块986亩,整合为99块1051亩。农民由分散居住变为到集镇安置小区集中居住,不仅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而且充分享受到医院、学校、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就地进入企业和社区就业创业。
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迅猛发展。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地为农民贷款提供抵押增信,拓宽了融资渠道,目前累计发放贷款448笔、贷款额2.12亿元,实现涉农银行和乡镇全覆盖。同时,加速了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全县土地流转率达78%,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程度达86%,累计培育家庭农场658家、专业大户1608户、农民合作社1100多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8家,农业现代化水平跃居全省前列。
(作者单位:江苏省金湖县委农村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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