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方针政策的重要力量,是农经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当前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强化农经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如何适应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农经机构,巩固完善农经机制?本期专题特选编一组稿件,集中介绍一些地方的经验和做法,以供参考。
近年来,吉林省柳河县农经部门立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切入点,以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农经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经机构支撑体系
一是农经机构和管理体系得到加强。1997年,县农经总站由股级建制提升为副科级建制,更名为农村经济管理局,隶属于农业局。2002年变更为独立二级局。2003年末由二级局提升为一级局建制,纳入县政府组成部门序列,2006年初,为适应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措施改革,农经局重新归属农业局,内设机构增加到7个。2016年8月,农经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乡镇农经机构按乡镇设置由撤乡并镇前22个合并为15个,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更名为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将原下放到乡镇政府的8个乡镇农经站全部收归到农经局,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农经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作为农经局的派出机构履行公益职能。人、财、物、事由农经局直接领导,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是在人员编制和队伍建设上不断壮大。经过“三定”和农村综合改革扩编后,全县农经系统现在编制 95人,在编人员67人,其中局机关17人,乡镇农经中心50人。近几年,为进一步充实农经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方式聘用农经人员 9 人,农经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三是在人员经费上得到保障。农经局及乡镇农经中心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抓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经装备保障体系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项目建设。虽然柳河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较早,但一直没有固定的场所,直到2004年列为国家试点县后,经各方努力,于2005年争取项目资金20万元,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扩建仲裁庭72平方米,档案室56平方米,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36台套,购置办公交通工具1辆,购置摄像机等勘测取证设备2部,统一购置了仲裁桌椅和徽章,改善了仲裁工作条件,提高了办公效率。
二是开展统筹推进城镇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建设。2011年,柳河被吉林省发改委、省农委等15个部门确定为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县 ,依托农经机构和村级组织组建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争取项目资金40万,建立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6个。村级服务站219个,在15个乡镇政府办公大厅和“三资”服务大厅内设置了土地流转服务窗口,从程序、手续、纠纷调解仲裁等方面强化了政府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服务、管理和规范。
三是开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服务体系项目建设。2015年,柳河县开展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争取项目资金98万元,购置数据处理电脑18台、数码复合机15台、服务器及网络服务平台设备 1 台套、电子大屏幕150平方米、触摸屏15台、档案存储柜30个、制作服务制度和流程揭示板210块。
抓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农经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开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的先河。柳河县2004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首批试点县。2010年1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后,柳河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变更为柳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从2010年至今,全县受理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41件,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探索农村审计监察新机制。与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审计监察联合办案新机制,2010年以来,审计查处农村违法违纪案件 60件,有力地打击了农村经济犯罪,保护了集体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是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三资”管理平台,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监管,有效杜绝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的暗箱操作,使“三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成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搭建一个交易品种齐全、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严格、交易模式规范、交易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柳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分4年进行。经过共同努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县219个行政村的1777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和外业实测工作,全县国土“二调”面积183万亩,实测面积148万亩,实测地块50多万块,实测农户67236户。
(本文由吉林省柳河县农经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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