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平湖市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切入点,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高度重视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经体系,有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一、多位驱动,着力完善农经组织体系
一是稳定市镇两级农经机构队伍。市农经总站单独设置。机构性质定为监督管理类事业站,现有人员9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在岗人员业务素质较高、实践经验丰富,成为全市农经指导管理的“核心团队”。8个镇街道农经机构混设或单设。5个镇街道财政办公室增挂经营管理办公室,3个镇街道单设农经科,共配备专职农经人员27名,全为国家事业编制,农经负责人全部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二是健全农村产权交易组织体系。2013年,市编办发文将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升级为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镇街道设立交易分中心,并依托12316平湖市为农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镇街道统一设立全程监控、制度上墙、场地宽敞的产权交易开标室,配备8名产权交易专职人员。村级配备土地流转信息员84人。
三是延伸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到村。镇街道农经机构下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45人,其中:代理会计26人、代理出纳19人。2016年起探索代理会计驻村监督制度,当湖和钟埭两个街道已对辖区内11个村,按“一村一员”原则配足代理会计人员并实行驻村监督。84个村统一配备集体资产专管员,明确具体管理事项,专管员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
二、把准主脉,着力助推农村改革发展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稳定土地承包权。按照“月度会商、工作约谈”等八项制度、村组“十步法”流程和“村主体、镇统筹、市协调”矛盾处置原则,农户、村和测绘单位三方密切配合,高质量快速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底高分通过测绘质量单项验收,截至3月15日,农户成果签字率达92%以上,累计化解各类矛盾1460起,95%的问题解决在村。放活土地经营权。健全土地流转规划引导、准入审核、价格引导、流入主体综合评价和风险保障等五大机制,大力引导委托流转,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流转。2016年全市流转面积20.12万亩,流转率达64.8%,其中委托流转方式占80%,15个村完成整村流转,新埭镇实现土地整镇流转,全镇流转率93.42%。
二是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创新建立“1+N”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市、镇街道、村三级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责任,深化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改革,建立村级财务统一网银收支审核平台,健全村级重大财务事项镇街道事前审查、群众监督等机制。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按“统筹规划、退散进集、抱团发展”原则,实行村“飞地”抱团物业经济发展,促使农村环境更优美、土地利用更集约、集体经济发展可持续。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公开交易机制。依托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全市所有集体产权实行统一公开交易。2016年底,累计交易3629宗,合同金额31144万元,资产平均溢价率20%以上。
三是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做好合作社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农合联“三位一体”改革,2016年,全市组建合作社联合社2家。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修订《平湖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引导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到2016年,全市成立家庭农场312家,新增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1家。鼓励村集体组织发展社会化服务。指导新埭镇9个村联合出资领办平湖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整合财政项目,累计投资1500多万元,为全镇5000多农户提供粮食生产全程化服务。
三、强化保障,着力健全经管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围绕热点焦点问题,做好参谋,每年由市委市政府出台1个以上农经专题性政策文件,涵盖村级集体经济、土地流转和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2006年以来连续出台4个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5个土地流转政策。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每年安排农经工作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2013-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1.2亿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落实628亩土地指标;2008年以来,市财政先后下拨土地流转专项补助资金2900多万元,推动土地成片规模流转7万多亩。三是强化技术保障。2005年建成市镇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实现网络化管理、公开化运行、实时化监督。2013年建立集管理、服务和监督于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网络系统,共发布产权交易信息 12000多条次,有效拓宽产权交易信息渠道,大大提高了集体资产收益率。
(作者单位:浙江省平湖市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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