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自2014年7月以来,按照浙江省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2015年完成了全市860个村的清产核资、方案制订、股权界定、制定章程、组织构建;2016年,着重围绕“巩固、完善、提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改革仍不彻底、没有真正到位,从而带来利益各方的矛盾和诉求比较突出,成为当前农村非常关注且非常棘手的热点问题,迫切需要深化认识、破解难题,深化推进这项改革。
一、存在问题
完善工作有所松懈。从镇(街道)层面来看,自2015年底股改阶段性任务完成后,一些镇(街道)干部思想上放松了股改的弦,工作上放慢了甚至停止了股改的脚步,出现了“歇一歇、放一放、停一停”的状况,股改后续工作未深入推进,完善深化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工作停滞或反复的情况,导致这项工作开始热、中间看、后来冷。从村级层面来看,一些地方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股东界定比较复杂的城中村、城郊村、富裕村由于股改利益冲突大,实施难度高,村干部对改革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存在着应付改革的现象,表面上进行了股改,实际上仍按原有的村规民约来运作,个别村仅停留在公布人口清册、通过股改方案,而且股改方案也争议较大,伴有很多杂音,没有最后定论,改革没有下文,离实质性真正完成还有一段距离。
股权界定问题突出。有些地方特别是城中村、富裕村人员构成类型繁多、成分复杂,股改争议比较激烈,片面按照农村传统习俗和村规民约、凭多数人表决来界定股东,把离婚女、出嫁女、大学生、自理口粮进城等对象的股权排除在外,没有将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引起这部分特殊群体诉求上访。另外,虽然温岭市在股改工作中形成一系列政策规范意见,但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采取选择性执行,没有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政策把握不合理,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操作不规范,从而引发村与村、镇与镇之间因政策执行差异性而导致的群众利益诉求。股改阶段性任务完成后,随着群众股权意识的增强,部分没有完全完成改革的村,村民利益诉求在增多,由于股改对村缺少约束机制,因而难以很好地解决群众的诉求。以上这些,一些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意见较多。
改革成果亟须提高。一是股改档案难整理。大多数地方股改档案资料不完整,要素不齐全,手续不合规,无法整理和归档;相当一部分村的股改方案决议和章程,代表签字没有签在决议和章程上,以签到册代替,有效性不强,合法性不足,档案功能大打折扣。二是权证发放难到位。一些村股改本来不彻底,存在很多争议和矛盾,或存在应付股改的现象,所以股权证不愿也无法发到股民手中;个别地方实际上对股权采取动态管理,股权在变动,怕发放股权证带来以后工作的麻烦,干脆不发放。三是股权分红未落实。据调查,2016年底村集体资金分红,大多数村仍按股改前的老办法、老规定进行分红,按股权分红的村少之又少。
二、对策措施
深化发动,强化责任。按照农村股改的目标和要求,针对当前温岭市农村股改的实际,继续强化农村股改的政策宣传和工作发动,做到工作不间停、劲头不松懈,形成深化推进农村股改的良好氛围。明确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农村股改的第一责任人,农村股改工作与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镇(街道)主要领导个人考核挂钩。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及时带头深入各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帮助各地破难题、促落实。要压实部门、镇(街道)和村干部的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引入倒逼机制,特别要落实村主要干部的主体责任,把农村股改成效作为村班子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村干部报酬挂钩,促进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落实股改工作问责制,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问责,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态势。
分类指导,攻坚破难。农村股改,重点在集体经济雄厚、情况复杂的城中村、城郊村,难点在股权政策方案和股东界定问题。要以镇(街道)为单位,针对股改工作进展情况,按“已经完成”“基本完成”“问题较多”三种情况对各村进行分类指导,对已经完成的村着眼巩固提高,对基本完成的村着手深化完善,对问题较多的,着力攻坚克难,突出重点问题,找准薄弱环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破解难题。要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选强村级班子,把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与深化完善股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新的一届村班子和股东代表大会产生后,按照依法依规的原则,及时完善股改实施方案,搞好股东界定,纠正一些偏差,抓好后续工作。特别是离婚女、户口无法迁出的出嫁女、自理口粮进城等特殊群体的股权,要做到村规民约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衔接,有条件的镇(街道)尽量统一政策规范,实现“一村一策”差异性、特殊性和面上共同性、普遍性的统一,让更多人共享改革成果,确保股改平稳健康共行。
完善机制,提高成效。一是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按照“要素要齐全,资料要完整,手续要合法,载体要有效”的要求,做好农村股改档案的整理、建档和归档工作,做到整理在村、建档在镇(街道)、归档在市。二是完善权证发放机制。要从固化改革成果、取信于民的高度,认识股权证发放意义,统一镇(街道)村干部的思想认识,真正把股权证发放到股东手中。建立权证发放清册档案和签名登记制度,对一些因各种原因暂缓发放股权证的村,由村提出申请,镇(街道)审核,报市农业林业局备案。三是完善股权分红制度。必须真正落实股东股权,防止一些地方仍按老办法、老制度进行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避免产生新的利益纠纷。对村级收益分红,要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分红方案,提交镇(街道)审核,报市农业林业局备案,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岭市农业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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