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吉首市在乡村转型发展中,推行“红色股份”,摸索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红色股份”,是将部分支农、扶贫资金、资产整合,注入村集体名下的公司,公司再将资金、资产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同时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
主要做法
创办红色公司参股经营合作社。村级组织“红色股份”是由村党支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创办红色公司,作为发展村公益事业的实体,由该实体采取资金入股、土地入股或其他资产入股的形式,参股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的集体股份。试点工作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每年在全市内选择合适的试点村,由上级扶持,参股本村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改革投入机制进行资本扶持。整合本市财政、扶贫、科技、民族、农业、畜牧水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部分涉农资金和党内下拨资金,原资金性质和投入渠道不变、投向不变、监管主体不变,改革投入机制,变资金支持为资本扶持,变资金周转为资本运作。所整合资金通过签订合约方式,作为试点村红色公司的原始股本,全部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所产生红利属于村集体所有,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程序后用于兴办村公益事业。
依法依规开展多形式股份合作。“红色股份”主要用于解决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环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合作形式上,根据投入的资金规模和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可以形式多样、类型各异。可以是单个项目或某个环节、某个板块上的合作,也可以是整体项目上的合作。不管是哪种方式的合作,都应当对全体成员的股份进行折股量化,在资产评估、股权设置、配股扩股和股本收益等方面,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红色公司作为农民合作社的股份持有人,选派人员进入监事会履行监理职能,不直接参与和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经营,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地位。但经合作社(或成员大会)授权,红色公司可委托相关人员参与部分经营管理事务。合作社维护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核心领导地位,村党支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在外部环境和组织劳务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方式。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方式。红色公司每年按照所占股资总额的比例分取红利,红利的50%用于扩大再生产,原则上作为追加股本,继续投入到合作社中去,实现资本滚动发展;其他5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采取“村账乡管”办法,合理用于本村的公益事业和弥补村级工作经费不足。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为严格本金管理规范推进,“红色股份”股本金实行封闭运行、封闭管理,股权不得折股量化到个人,不得退股提现,不能抵押及内部转让,以确保资金投入农业产业,确保集体收益得到实现。“红色公司”按现代企业管理办法,选派人员进入合作社监事会履行监理职责,但不得干涉合作社经营,同时采取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风险基金等做法,提高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快推进合作社发展。村党支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红色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规范集体资金入股合作社。2014年,吉首市人民政府成立国有独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总公司,负责全市“红色股份”经营管理。基层组织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管理经营相应的集体资产,并与合作社等农村经济主体开展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合作。子公司接受基层党支部的领导,其组成人员由基层党支部在总公司的协助下确定。村(居)民委员会对子公司发挥监管作用,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总公司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的子公司,统一实行扁平化管理。
加强政府监管和指导。市农经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试点的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督,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其内部运行机制,帮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股权人主体地位及民主权利,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定期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对合作社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指导监事会、合作社成员加强内部监督,保证农民合作社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
初步成效
增强了农村自我发展能力。2012年2月底,各村党支部按照合同约定从合作社实现了第一期“红色股份”收益。其中,吉首市富旺春椪柑专业合作社通过市场运作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销售收入200余万元,合作社所在的马鞍村由此获得了2万余元的集体收益。马鞍村党支部将这2万元集体收益用于村间道路、人饮工程和输电线路的维护,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和提高村组干部补贴,美化绿化村容村貌。村党组织从经营合作社获取了收益,初步解决了“想办事没有钱”的难题,使村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加强了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吉首市隘口茶叶专业合作社所在的隘口村党支部为减轻群众负担,从有限的资金中挤出一部分为全村有实际困难却又没有享受免交政策的群众交纳了参合资金,让群众感受到党支部的关怀和温暖。村党支部让群众享受到经济扶助的巨大实惠,得到了群众认可,党组织凝聚力得到加强。
加快了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匮乏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合作社面临的主要困难。“红色股份”的注入,虽然初衷是为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资金通过“红色股份”为合作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解决了合作社发展中急需资金的难题。吉首市富旺春椪柑专业合作社转变发展方式,需要大量资金,市财政局下拨的20万元“红色股份”及时帮助解决了资金困难,解了燃眉之急。
农业投入更加精准高效。“红色股份”有利于整合惠农资金,做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产业结构也从单一的椪柑合作社发展到多个领域,形成柑橘产业、茶叶产业、养殖产业、药材产业、蔬菜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六大主导产业。吉首市亿利德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红色股份”资金种植中药材5000亩,按照“公司+合作社+成员”的模式运作,2011年实现收入680万元,成为全市最大的中药材生产专业合作社。2012年实现年销售收入3500万元。
利益联结机制更加有效。“红色股份”是村集体联结农民合作社的有效利益机制,过去合作社与村组织没有经济利益联系。农民与合作社土地纠纷、经济纠纷、劳务纠纷较多,村干部参与调解积极性也不高,就是积极调解了,村民也不买账,认为村干部个人得了合作社的好处。“红色股份”架起来村组织与合作社联系的桥梁,合作社经营得越好,村里通过“红色股份”获得的收益就越大,所以,村里对合作社的事也很关心。村干部参与矛盾解决的主动性强了,积极性也高了。吉阳花卉苗木合作社原来每年因稻谷折算成现金额、使用劳力、在租用田地中取土和开路,经常与村民闹纠纷,推行“红色股份”后,寨阳乡寨阳村成立了农业产业开发投资公司,用5万元资金和土地资源入股合作社,全村整合土地资源由村里统一租赁给合作社,统一安排劳力为合作社服务,彻底解决村民与合作社的矛盾,改善了生产环境,同时吸引很多老板来村投资。
“三资”利用合作得到拓展。在资源、资金、资本“三资” 利用合作形式上,根据投入的资金规模和合作社的实际需求,既有单个项目、某个环节、某个板块上的合作,也有整体项目上的合作。各村级组织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集体固定资产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评估,对资产和可折算成现金价值的生产资料等,以股本金入股的形式与合作社等农村经济主体开展股份合作,拓宽集体入股资金整合渠道。2013年,排吼乡中百村利用村委会办公楼和仓库以村固定资产入股排吼竹鼠合作社,占股5 %,当年返利0.5万元。还有的村利用资源入股合作社,使村集体“分红”受益。吉首市有集体土地入股面积5651.03亩,其中寨阳村利用450亩集体土地资源和人力服务入股吉阳花卉苗木合作社,占有合作社花卉苗木大市场10%的股份,寨阳村村集体每年获4.5万元的保底股息。
启示思考
“换血调整”,凝聚核心力。要加强对村级领导班子的“调整换血”,按照“五个好”的任用标准选好“富民书记”,建好“富民班子”,大胆启用一些“经济能人”、“致富能手”进村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村干部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手艺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级经济的本领和依法管理村务的能力。
“输血规划”,加大驱动力。要统筹考虑村级经济的发展壮大,实行分类指导。壮大一批,对具有产业优势、经济实力雄厚、发展势头好的村,要确立高层次的建设目标,继续做大做强。调整一批,对拥有一定集体经济实力的村,要支持其整合存量资源,合理调整产业布局。扶持一批,对可支配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造血治本”,激发内动力。发展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根本出路,加快发展就是增强“造血功能”。一是要盘活存量资产。对集体原有闲置的办公楼、厂房、废弃学校等设施,通过整修或翻建,进行改造,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率,培育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对村公共服务中心等一些公益性集体资产,可拿出部分出租,获得收益。二是要用活自有资金。充分发挥城郊村资金优势,积极尝试通过参股、合资等形式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要用好专项资金。要对农林、水利、畜牧和农业开发等部门掌握的各类专项支农资金捆绑使用,向贫困村倾斜,重点帮助这些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四是要发挥资源优势。全面开展村级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排查。发挥地域优势,通过相关资源的租赁经营收取管理费用,获取稳定收入。
(作者单位:农业部经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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