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查与思考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王乐君 孙秀艳 刘 磊 赵博雄 字号:【

  近期,我们赴湖北省武汉市、潜江市就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总体来看,湖北省家庭农场发展较快,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一、主要特点

  湖北省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出起步早、政策实、管理规范、模式多样的特点。

  (一)起步早势头好。早在2004年,湖北省就注册成立了第一家家庭农场。2009年,武汉市开始试点建设家庭农场,与上海松江和浙江宁波等地成为全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先行者,其发展经验被总结为“武汉模式”。近几年,湖北省家庭农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截至2015年底,家庭农场达到46682家,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0296家,较上年增长63%。2013年,宜城市成立家庭农场协会,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实现了家庭农场的集合集群发展。从家庭农场主情况来看,返乡创业青年成为中坚力量,农场主素质普遍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如武汉市家庭农场经营者平均年龄41岁,中专以上学历者占59.4%。

  (二)管理比较规范。湖北省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省农业厅与工商管理局联合出台家庭农场登记管理意见,解决了家庭农场身份登记问题,有利于家庭农场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制定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围绕经营规模、管理制度、综合效益等方面开展省级示范创建,两年来共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07家。在示范创建中,坚持效益优先原则,要求示范家庭农场年纯收入和成员人均年纯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将规模经营收益和农民增收作为家庭农场示范引领的基础。

  (三)发展模式多样。湖北省积极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自然条件、要素禀赋、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探索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当前,全省家庭农场涉及行业广泛、业态丰富、模式多样。从产业看,有种植业家庭农场、养殖业家庭农场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其中,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近年来发展最快,占全省家庭农场总数的16%。从经营形式看,有生态循环型、种养加深加工型、休闲观光型。比较典型的宜都市白龙山家庭农场,通过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降低生产成本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引入生态休闲功能开拓三产融合发展新路径。从发展模式看,有优势产业带动的自发型模式和政府扶持的引导型模式。如潜江市在发展稻田养小龙虾特色产业中,将家庭农场设立为基本的生产单元,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联合等方式促进了家庭农场蓬勃发展。武汉市政府立足当地都市农业发展需要,积极扶持城郊型家庭农场发展。省农业厅汇编整理了38个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提炼出集约种植型、种养结合型、生态循环型、科技创新型、质量管控型、“互联网+”型、休闲观光型七种示范模式加以宣传推广。

  (四)扶持政策实在。湖北省积极落实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各项政策。省农业厅会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出台了《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的意见》,按照“分县实施、分类主办、分层服务、稳步推进”的机制,明确农业银行主办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与省委组织部、教育厅、共青团等部门联合,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家庭农场主培训,提升农场经营水平。近三年来,共培训家庭农场主和从业人员6400多人次。同时,计划从今年起两年内再培训1000名青年家庭农场主。武汉市明确落实对家庭农场的资金扶持、保险补贴、设施用地等11项专项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资金300万元,对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年给予5万元财政补贴;同时,针对有贷款需求而有效抵押物不足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融资担保抵押形式,开展“惠农贷”和“涉农保证保险贷款”,通过运用信贷风险补偿、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放大财政资金支农效应。2015年,武汉市通过以上两种形式共发放贷款11453万元。钟祥市、阳新县政府出资2000万元用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金融部门开展针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服务。

  二、存在问题

  湖北省家庭农场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既面临全国普遍性问题,也有自身存在的特殊问题。

  (一)缺资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匹配等问题是调研中家庭农场经营者反映最普遍、最集中的问题。经营家庭农场对于大部分农户而言是一个自主创业的过程,流转整理土地、购置农机用具、购买生产资料、支付雇工工资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调查发现,大部分农场的投入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熟人借贷,资金缺口很大。农场主无奈地形容“不贷款等死,贷款找死”,如经营水产养殖的某家庭农场因为无法获得贷款,只能向饲料供应商赊账,月息高达15%,每年仅利息开支便达十几万元,占到净收入的近三分之一。虽然金融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支农政策,也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但实践中家庭农场获得贷款相当不易,一些贷到款的家庭农场多是通过抵押房产、公务员担保等方式实现,且大多属于一年期的短期贷款。武汉某家庭农场从事水产养殖,在经营第一年通过抵押自有住房和饲料厂、公务员担保等方式向农村信用社申请了300万元贷款,等贷款得到审批真正拿到款项时已近年中,早已过了投放鱼苗最需要资金的4月份。不到年底银行部门就开始催还贷款,由于养殖还未获利,只能通过借高利贷先将贷款还上。农场主无奈地表示,以后不再贷款了,受不了这份折腾。

  (二)缺扶持。囿于农业经营分散、基础设施薄弱和农业投入不足,家庭农场普遍面临土地细碎化引起的土地整理难度大、投入高,以及农场水、电、渠、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由于国家和省一级没有设立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项资金,已有的一些支持政策也缺乏精准的指向性,导致家庭农场发展很难享受政府的扶持。在座谈中,大多数家庭农场主都表示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希望政府能够在土地整理、水利设施、机耕道路等方面设立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专项,出台适合家庭农场需求的用地用电、信贷保险、财政补贴等政策。武汉市新洲区某水产养殖家庭农场反映电网电压不足,且不享受农用电价格,每度电费用高达0.9元,成本压力很大。

  (三)缺人才。与传统农户相比,家庭农场主不仅要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还要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但从调研情况看,许多家庭农场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整体年龄偏大,一些年轻的农场主也普遍未接受过系统的农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农业经营能力、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和投资决策能力不高,严重影响了家庭农场经营效益的提高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武汉市新洲区一位从事黑山羊养殖的家庭农场主反映,由于不熟悉养殖技术,缺乏专业技术指导,建场初期山羊大量死亡,外债最多时达到60多万元,几近破产。

  (四)缺服务。家庭农场的主要优势在于农业生产的具体组织和管理,政府公益性部门、经营性组织提供有针对性的购销、技术、信息、物流等服务,在体现分工优势的基础上,能够降低家庭农场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但调研的农场普遍反映获得外部专业化服务比较难,更多的是通过自我服务实现发展。一方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合作社等经营性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大多局限在某些利润回报较大的环节,如种子、化肥、农药销售等,家庭农场急需的技术、信息、市场等服务缺乏提供者,造成服务需求和供给不匹配。另一方面,湖北省前些年推行将公益性服务部门推向市场的“花钱买服务”改革,原政府公益性部门实行了市场化运作,出现了基础性、盈利空间小的公益性服务缺失现象。在与武汉市某家庭农场座谈时我们了解到,农场主种植西甜瓜、桃树等技术是个人从外地种植户处学到的,日常的作物管理、品种改良等先进技术也大多通过市场考察等方式获得,真正从技术推广部门等获得的服务很少。

  (五)缺意识。自我风险控制、互助合作抱团发展意识不强成为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的内在因素。调研的农场普遍表现出了强烈的扩张冲动,种植业家庭农场希望扩大土地流转面积实现数量规模扩张,养殖业家庭农场渴望简单规模扩张的同时,还希望通过延伸产业链实现一体化经营扩张。潜江市某家庭农场从事肉牛养殖,农场主计划自建屠宰车间、增开直营店,实现产业链的上下延伸。在风险控制意识缺乏的情况下,农场经营规模扩大带来了内外两方面的影响:外延上,导致流动资金紧张,加大了财务风险;内涵上,农场主技术和管理水平不足,导致经营风险加剧。此外,简单农户升级版的家庭农场缺乏与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其他农场通过互助合作降低成本、应对风险的组织能力,抱团发展意识不足,面临的经营和市场等风险比较严峻。

  三、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家庭农场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发展家庭农场应把握家庭农场的特点、发展规律和基本要求,促进家庭农场与合作社、龙头企业合理分工与融合发展。

  (一)必须遵循家庭经营基本要求。农户家庭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组织单元,作为农户经营专业化的家庭农场必然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坚持农户家庭经营作为其核心内涵。首先,这是由家庭经营的内在优势和农业生产特点相匹配所决定的,是被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经验所证明的,同时也是体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要求。其次,适应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2 亿多农户的转移和市民化是一个较长过程,这决定了在较长时期内,大多数的农户家庭还必须从事农业生产,我国农业还必须承载就业吸纳功能。武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办法要求农场主必须具备8项条件,其中一条要求农场主必须是本地农业户口,这也是对家庭农场必须坚持农户家庭经营原则的遵循。至于家庭成员是核心家庭成员还是具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大家庭成员问题,调查发现,家庭农场人员组成仅为核心家庭成员的较少。因此,对家庭农场标准中“家庭成员”范围的认定要根据各地实际灵活确定。

  (二)必须坚持规模适度。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获取高额经济利润是其固有的内在要求。但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决定了单个农场的规模不能过大,同时受农场经营者自身能力,以及资本、劳动和资源匹配程度等因素限制,农场的适宜规模必须有一个“度”。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其规模有明显差异,要按照经营规模与家庭经营能力相适应、收入水平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地域资源禀赋、行业生产特点、农场经营者素质等因素,分类型制定适度规模的指导标准,避免片面追求规模。如湖北省规定登记的从事大宗农产品种植的家庭农场种植面积不得低于50亩,这一要求只规定了下限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更需要强化上限意识。武汉市以农户年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作为衡量原则,详细规定了种植业家庭农场的土地种植面积、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的养殖水面面积、食用菌家庭农场的生产基质数量要求,作为适度生产规模标准。我们在调研中看到该市的家庭农场基本都严格地遵守了规模控制标准,一般种植业家庭农场的土地面积都在200亩左右,农场发展比较规范有序。

  (三)政府服务不能缺位。在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要主动站位而不能缺位。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存在主体内涵不明、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如有的家庭农场挂着多个牌子,既是合作社,还是农业企业,多种经营组织业态交缠在一起,规范化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农业发展基础薄弱,民间投资不足,缺乏针对性政策扶持体系。因此,政府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建立完善针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完备的硬件基础。要积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厚植资源禀赋优势,打造地方优质名品名标,为家庭农场发展构建良好的软件环境。要加强分类指导,对于主要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应通过增加补贴、加大基建投入、加强经营者培训、提供金融信贷服务等手段来保证其发展有效益、可持续;对于从事经济作物种植或者养殖业等家庭农场,更多应通过健全法规、理顺体制、完善市场等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其保持旺盛的经济活力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要大力引导家庭农场加强联合与合作,通过合作经营实现 “抱团取暖”,提高其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实现较高的经营效益。

  (四)强化与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融合发展。家庭农场经营方式灵活自主,通过利用家庭内聚力适应农业生产自然特性,具备较强的生命力。然而,虽然对比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自身规模、素质、资金等因素制约,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依旧较弱。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要通过入股、合作、联合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合发展,既积极发挥其作为基本生产管理单元的制度红利,又充分利用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技术、管理、资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走合作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潜江市某水产公司把流转土地按照统一标准建成260个“虾稻共作”养殖单元(每单元50亩),由流转土地所在村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公司牵头成立共作合作社和农机服务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服务,通过实行统一机械施工、统一种养标准、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服务管理、统一收购产品、统一品牌销售等“六统一”,实现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紧密联合,推动了“虾稻共作”产业发展,农户年经营收入达到10万元。

  四、有关建议

  (一)引导家庭农场练好内功。充分利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青年农场主培训等各类培训项目,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文化素质、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风险和合作意识,通过练好内功,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加强家庭农场规范管理,指导其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发展水平。通过网络、电视、广播以及12316等农业信息平台,提高家庭农场获得市场信息的便利性和及时性,引导家庭农场及时妥善应对市场风险,提高家庭农场适应市场行情变动调整种养结构的能力。

  (二)健全扶持政策体系。完善针对家庭农场的土地制度、用地用电、财政金融、信贷保险、人才支撑、社会化服务等扶持政策,针对不同类型家庭农场开展精准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当前,重点通过扩大财政项目支持,建立信贷担保体系等措施解决家庭农场的田、渠、路、场基础设施薄弱、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经营者素质不高等迫切问题。要加强政策协调,提高各项政策的可执行性和易操作性,切实解决家庭农场用地、用电、用钱困难。

  (三)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推广发展“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各类主体向家庭农场提供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主体的组织、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优势,通过入股、合作等加强家庭农场和各类经营主体的联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搭建平台、成立协会等方式,鼓励家庭农场之间开展互助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均担的联合体。

  (四)加强主导产业培育。地方政府要加强地区产业培育和规划,依托当地特色资源禀赋打造主导产业、塑造优质品牌,通过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家庭农场集群发展。形成集聚效应的家庭农场集群,吸引更多的资本、人才投入,进一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形成主导产业和家庭农场相互倚重、相互促进的协同发展格局。

  (作者单位: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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