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任务越来越重,基层农经体系薄弱问题日益凸显。河北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61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河北省农业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专门意见(冀农管发[2015]49号),有力推进了基层农经体系建设与发展。
一、加强领导,凝聚共识。按照分管省领导的要求,省农业厅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赴先进省份考察调研学经验,到基层问询摸底查实情,明确了工作思路,即把调动组织、编制等相关部门积极性作为切入点,将“明确职责、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强化保障”作为落脚点,以事动人,以情感人,全力攻坚,重点突破。厅主要领导亲自与省编办、人社等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支持。经管部门充分利用开会调研、培训授课等机会,与相关部门就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问题主动沟通,凝聚共识,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找准症结,明确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健全的农村经管体系。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体系严重削弱,影响了各项工作落实。据统计,全省1996个乡镇单独设立农经机构仅640个,占33%,还有9%的乡镇没有农经机构。全省5688名乡镇农经人员中,专职的不到40%,其余均为兼职。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对基层经管职责缺乏了解,对经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对基层经管工作的具体职责、承担机构、人员配置没有统一政策规范。为此,需要出台文件,着重从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
三、抢抓机遇,摆上位置。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这项工作时间长、标准高、任务重、难度大,亟待充实和加强基层农经队伍。河北省农业厅以此为契机,多次向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争取支持。中办发61号文件下发后,对加强乡镇农经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省两办出台的贯彻文件(冀办发[2015]31号)中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形势需要,完善和强化农村经营管理的职责、机构、人员设置,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监管、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等工作职能和承担机构,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求强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职责,明确承担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确保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这些规定,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经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昭示着河北省农经体系建设的春天已经来了,为切实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确了基本遵循。
四、强化协调,统筹推进。为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河北省农业厅主动作为,把明晰乡镇承担的农经管理职责作为核心,把充实加强农经专职人员作为重点,把改善工作条件作为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在与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达成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又紧紧抓住与省委组织部门合作的契机,将任职期满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作为新招聘农经员的来源,优先招聘,取得了省委组织部的支持,在人员队伍建设上找到了契合点,实现了新突破。2015年底,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农经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解决了机构职能、队伍建设难题,强化了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
下一步,河北省农业厅将协调有关部门,狠抓既定政策措施落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扎根基层、热心为民服务的基层农经管理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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