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积极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加快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脱贫步伐。
基本做法
严密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精心准备,做好项目申报。赣榆区的石梁河片区共有经济薄弱村70个。按照省级要求,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镇村进行项目筛选,结合区组织的项目可行性调查研究,选定相应的村进行申报。二是严格程序,实行公开招标。相关各镇由镇招投标中心对项目建设进行了公开招标,确立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保证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督查,推进项目建设。区委农工办、区财政组织人员于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完工后先后进行多次督查。相关镇明确分管领导、农经中心主任、财政所长具体负责项目推进,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了工程的完工。
严格把关,拨付项目资金。项目招标后,拨付30%启动资金;项目完工时由各镇提交验收材料,申请区验收。区委农工办、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填好验收表格。合格后区委农工办、区财政局共同签章再拨付60%,其余10%待省检查后再另行拨付。2013-2015年,项目投资总额4469万元,其中,省项目资金4200万元,区配套资金269万元。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施工方,保证了资金的足额到位。
明晰产权、搞好运营,增加集体收益。一是实行标识化管理。所有奖补项目按照省统一要求,统一制作标识牌并上墙,实现了标识化管理。二是明晰产权。由项目所在镇对项目资产产权进行确认,明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及县配套资金形成的资产和股份,属于村级集体资产,其产权归项目申报村。对于项目合建共建的,办理好产权分割,签订好收益分配协议,明确各自收益。三是搞好资产运营。2013-2015年共建设发展项目15个。在已建设的项目中,建设标准化厂房11栋、面积达47380平方米,标准化养殖圈舍2个、面积达3450平方米,冷库库房1座、面积达500平方米,温室大棚1栋、占地10亩,涉及70个经济薄弱村。目前,全区15个项目已有12个对外发包或租赁,年可增加村经营性收入 242.54万元,分配给低收入农户83万元,实现2355户贫困户受益,基本达到了预期增收目标。
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项目选择不易。有的项目建设完工后受市场环境、区位等影响迟迟租不出去,难以产生效益,导致项目选择难。二是建设项目收益不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租赁企业经营上面临困难,导致租赁收入无法及时到账,影响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稳步增长。三是贫困户受益不多。由于项目投资数额偏小,每村60万元建项目,规模做不大,再加上已完工的项目中有的资产租赁收入偏低,部分村难以将租赁收益在村集体与低收入农户之间进行分配。
几点思考
一是加大扶持额度。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扶持资金数额,扩大项目规模,发挥规模效应。整合多方力量扶持经济薄弱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加快经济薄弱村转变步伐。二是精准选择项目。今后的建设项目将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引入专家论证机制,准确选择发展前景好、投产达效快的建设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资产运营,最大限度地增加资产租赁收入。三是完善分配机制。在努力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基础上,完善分配机制让低收入农户受益,努力发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脱贫奔小康过程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农经中心、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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