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自创品牌难,“粤合”牌可供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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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广东省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超过1500家,出自这些示范社的优质农产品超过数千种,但合作社普遍无力打造自有品牌。最近,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牵头,联合一批示范社推出广东农民合作社公共品牌“粤合”。据悉,“粤合”公用品牌将主要征集精品粮油、山珍、茶叶、水果等四类产品,首期将定向纳入50家合作社,产品满足相关条件,并且经过认证审核的合作社可以自愿加入。据介绍,“粤合”产品定位品牌化、电商化、标准化,该公用品牌初步计划分三批共纳入300家合作社。合作社产品纳入“粤合”品牌后,仍可保留自有品牌,实行双(多)品牌战略。获得“粤合”品牌使用授权的入围产品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纳入生态精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通过相应检验检测要求;并通过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的实地考察。纳入“粤合”的合作社及其产品,会得到政府的优先扶持,获得向国内外采购商推介的机会。

  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主任洪生:通过政府背书,“粤合”品牌将带动农民合作社的产品品牌建设,给消费者留下“粤合”农产品即安全、可靠、好吃的印象,谋求更大的产品品牌溢价。

  广东某合作社负责人:合作社亟须抱团发展,“粤合”的出现令人期待。但是,若某个产品出现了品质事故,这会不会影响到其他产品的口碑?

  网友:广东这一做法有利于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在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建设等方面将发挥一定作用,由于品牌的统一,必然要求广东要进一步强化对合作社的监管,否则此举就失去了意义。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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