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由于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逐步扩大了对村级组织运行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普遍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和净资产同步较快增长,呈现如下特点:
一、村级账面资产增长较快,西部地区资产规模增长较快
“十二五”时期,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由2010年的1.8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86万亿元,增长54.6%,年均增长9.1%。从资产构成看,各类资产占比变化不大。流动资产由0.79万亿元增加到1.22万亿元,年均增长9.2%,占资产总额的比重由42.8%提高到43%;长期资产由1.03万亿元增加到1.60万亿元,年均增长9.1%,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保持在56%水平;农业资产由233.5亿元增加到293亿元,年均增长4.6%,占资产总额的比重由1.3%降低到1.0%。在各项资产的分类构成中,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和农业资产中的牲畜(禽)资产,随着集体直接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减少而出现明显下降,但降幅趋缓。分地区看,西部地区资产规模增长较快,资产总量的比重有所提升。东部地区资产总额由1.40万亿元增加到2.16万亿元,年均增长9.1%,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在波动中保持在75%-76%水平,其中,2015年,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5省市村集体资产总额占全国的60.9%,比“十一五”末增加0.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资产总额由0.31万亿元增加到0.44万亿元,年均增长7.6%,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从16.6%降到15.5%。西部地区资产总额由0.14万亿元增加到0.26万亿元,年均增长12.8%,占资产总额的比重由7.6%提高到9%。东中西部资产总额比由2010年的10 :2.2:1变为2015年的8.4:1.7:1。
二、经营性负债和兴办公益事业负债得到有效控制,短期应付款占负债总额比重上升
“十二五”时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负债总额由2010年的0.74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3万亿元,年均增长8.8%,资产负债率保持在40%左右。从负债构成看,应付款项较快增长,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上升。应付款项由5076.4亿元增加到8391亿元,年均增长10.6%,占负债总额的比重由68.9%提高到74.3%,提高5.4个百分点,应引起重视。向成员筹集但尚未投入的一事一议资金由35.5亿元增加到121.5亿元,平均增长27.9%,占总负债总额的比重由0.5%上升到1.1%。从负债成因看,经营性负债和兴办公益事业负债总体上得到控制,比重持续下降。“十二五”时期,经营性负债虽略有波动,但基本维持在1100亿元左右的水平,占负债总额的比重由14.8%降至10.3%,下降4.5个百分点。兴办公益事业负债由995.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140.3亿元,2015年回落到1115.3亿元,年均增长2.3%,占负债总额的比重由13.5%降至9.9%。其他负债由5289.9亿元增加到9014.5亿元,增加了70.4%,主要为暂收性质的财务负债,如未分配的土地安置补偿费、财政拨付尚未使用的工程款、代收应支付给农民的土地流转费等,这部分负债如果监管不力,则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也是近年来农民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三、净资产持续较快增长,当年收益是其主要来源
“十二五”时期,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由2010年的1.11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73万亿元,累计增加6205.6亿元,年均增长9.3%,占总资产的比重保持在60%水平。从净资产增加的来源看,从当年收益提取公积公益金合计1918.5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30.9%;向农户筹集和财政奖补的“一事一议”资金合计1722.5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27.8%;留存集体的土地征占补偿费累计增加1158亿元,占净资产增加额的18.7%。
(作者单位:农业部经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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