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调查,“十二五”时期,村级财务管理继续加强,民主理财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呈现如下特点:
一、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
“十二五”时期,全国实行财务公开的村达到58.8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由2010年的95.7%提高到2015年的97.4%,实行财务公开的村地区差距很小,东、中、西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为97.6%、97.4%和97%。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由2010年的56.7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57.5万个,增加了0.8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提高到95.2%,东、中、西部地区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所占比重分别为97.2%、96.6%、90.5%,西部略低。
二、普遍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
“十二五”时期,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乡镇由2010年的2.8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3.1万个,占乡镇总数的比重由76.5%提高到85.2%。其中,西部地区占全国比重有所提高,由31%增加到34.8%,东、中部地区略有减少,分别由32.5%、36.5%减少到31%、34.2%。实行委托代理的村由2010年的48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52.5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由78%提高到86.9%,覆盖范围较广。
三、继续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
全国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村由2010年的27.6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36.2万个,占全国总村数比重达到60%,年均增长5.6%,东、中、西部地区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村比重分别为72%、67.6%、33.9%。
四、继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十二五”时期,各地结合村委会换届,加强了对村集体的审计监督,确保3年内全部审计一遍。一是审计强度加大。2015年,全国审计单位数为38.3万个,占总村数的63.4%;已审单位资金总额由2010年的7736.8亿元连续跨越8000亿元、9000亿元台阶,增加到1万亿元以上,2015年达到1.3万亿元。二是违纪状况有所减少。存在违纪问题的单位占被审计单位的比重由2010年的2.2%下降到2015年的1.9%,违纪金额占比由2010年的0.13%下降到2015年的0.04%。被审计单位违纪强度也明显减弱,被审计单位违纪金额由2010年的9.8亿元下降到2015年的5亿元,平均每个违纪单位违纪金额由2010年的11.3万元下降到2015的7.1万元。这表明,审计监督在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程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审计能力有所提升。虽然从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数量稍有下降,由2010年的5万人降到2015年的4.9万人,但在岗人员专业能力得到提升,持审计证上岗的人数由29410人增加至31478人,持证上岗率提高了6.2个百分点。
(作者单位:山东省乐陵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农业部经管总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