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上海市奉贤区177个行政村已有150个村完成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占行政村总数的84%。
三步实施
第一步:开展农龄普查。2010年至2011年奉贤区以村为单位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龄进行了统计。农龄统计时间自1956年1月1日起(成立高级合作社)至统计截止日期止,户口在村、组的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农业户籍人员计算农龄,农龄以年度为计算单位,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上不封顶,按实计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龄普查采用“农户自报、公示公议、审查复核、公示再议、集体审议”的方法进行。一般各村按照方案,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通过“三上三下”的程序开展农龄普查工作。村(组)向各农户下发农龄普查登记表→上交村(组)工作小组审核与派出所核对→第一次公示→下发各农户对审核情况再次核对→上交村(组)工作小组核实调整→第二次公示→对异议再核实调整→第三次公示→召开村民小组成员代表大会(户代表会议),对农龄公示结果予以确认,形成书面决议,并由代表在汇总公示表上签字确认。
第二步:开展资产普查。2012年至2013年奉贤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投资企业等资产进行普查。清查核实资产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在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下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2014年开始试点,2015年全面推进,2016年争取实现基本完成。2014年7月28日,高桥经济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自此之后,高桥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明晰产权关系,完善管理机制,实现了对全体社员的承诺。2014年高桥经济合作社实现总收入619.9万元,净收益123.9万元,1863个社员拥有71399.5股股份,每股分配15元,共分配股红107.1万元,人均股红574.9元,户均股红1968.7元,其中分得股红最高的社员达3832.5元,最高的家庭达5737.5元。目前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顺利。
三点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问题。成员资格身份认定应考虑几个因素。一是该成员是否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较为固定的成员,如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同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上长期固定生产、生活,事实上与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及管理关系。二是该成员是否是固定成员组成的具有延续性的共同体,如具有本村户籍但未能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尽义务的未成年人、老弱病残和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还有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尽了义务,但由于政策原因目前没有本村户籍或户籍已迁移出去的人,例如服役军人、在读学生等。三是一些特殊人员,如“小农民”、“知青”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身份认定应当在尊重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自主权,在成员资格认定工作中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又要保护少数人的利益,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如何设置股权问题。为避免产权制度二次改革,同时考虑成员公平原则,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村,不宜再设置集体股、干部股、贡献股,主要设置农(劳)龄股和人口股。产权制度改革在股权(份额)设置上应以农(劳)龄为主要依据,因为农村集体资产是各个历史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劳动成果的累积,成员资格的认定也应涵盖各个阶段的不同群体。但股权(份额)设置上不应以农龄为唯一依据,还要依据实际情况,设置人口(头)股,因为农村集体资产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人人都有平等享有的权利。
关于改革的资产范畴问题。目前实践中主要有三种量化资产的范畴。一种是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进行量化。这种资产量化方式易于操作,可以较好地规避土地等资源难以评估作价的问题,改革的困难会小一些,但改制不完整,也不彻底。另一种是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净资产一同进行量化,保证农村除资源性资产外的农村全部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的全部资产,使其发挥更大的价值。再有一种是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均列入量化的范围,虽更能保证农村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但资源性资产无法估价。三种范畴各有优点,但都存在不足。笔者认为应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资源性集体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要将其整体作为改革范围,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完整性。
(作者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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