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合作实践创出新效益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黄 永 字号:【

  浙江省乐清市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2014年9月。2014年12月,该社被评为温州市示范性“三位一体”合作组织,成为温州市首家“三位一体”水稻产业联合社。联合社共由33家农民合作社组成,涉及种粮大户150多家,注册资金48万元,流动资金100万元,经营水稻面积5万多亩,水稻播种面积达9万多亩,占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3以上,代育秧、机插秧、稻谷烘干、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面积覆盖全市50%种植面积左右。

  联合社成立运作情况

  2014年9月,在乐清市农业局的指导下,以水稻产业协会为平台,以水稻专业化生产为纽带,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单位,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了乐清市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股份制公司管理为运作模式,逐步发展成为生产合作、农产品购销及农资供应合作、资金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组织,有效解决了农业单兵作战带来的诸多问题。

  生产合作,利益共享,创出产业规模新效益。联合社成立后,通过对每个社员的生产技能、生产设备及环境区域综合分析评估,提出了优势互补式的生产合作方式,在社员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作协议。如在早晚稻育秧方面,联合社社员机插秧面积达95%以上,但机插秧育苗技术要求较高,前几年好多大户在育秧上出现过问题。联合社把育秧这一生产环节集中在条件较好的合作社,以合同订单形式,育秧单位与用秧单位进行合作,既解决部分用秧单位育秧难问题,又能确保秧苗质量,育秧单位与用秧单位在效益上达到了双赢。联合社在播种前召开专题社员会议,对早稻育秧关键环节的技术、基质施用标准及方法进行了统一,并由联合社统一提供育秧基质给有育秧条件的社员。对育秧条件不好的社员,以协议的形式委托育秧水平较好的绿农水稻专业合作社进行代育代插。合作使绿农水稻合作社扩大了育秧面积,缩短了运输距离,减少了工资成本,增加了经济收益。

  购销合作,联成整体,形成合作规模新效益。联合社把社员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整合起来,通过电子商务招投标或直接与生产厂家、商家谈判讨价等形式,使采购成本大大降低,且质量更好更稳定。如早晚稻复合肥,根据市农业局土肥站土壤监测数据,专门与钱江化肥厂合作,配制合理的氮磷钾比例的水稻专用肥,实行科学配方施肥,使社员每亩化肥降低成本20元。同时联合社在社员降低成本的情况下还产生盈利25万左右,盈利部分根据联合社章程进行二次分配。联合社还与乐清市台农农资有限公司、浙江丰年农资公司和乐农农资公司签订了早晚稻病虫害防治农药购销合作协议,联合社社员购销的农药由联合社统一结算,经销单位按结算款项9%返还联合社,联合社按规定返还给用药社员。购销合作大大方便了社员,且价格也合理,质量和服务得到了保障。

  信用合作,调剂担保,挖出农民融资新效益。为破解社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联合社按照温州市有关政策文件,成立了信用部,开展社员信用合作。一是内部资金余缺调剂服务。以社员出资的股金为限为社员提供借款服务。在联合社流转资金宽裕的情况下,社员因生产上急需资金,可向联合社申请应急生产周转资金,在股金范围内有息周转,超出股金的可由其他社员担保。这样即解决社员资金短缺的困境,又使联合社的资金得到合理利用。目前社员生产周转资金累计达20笔次115万元,共收利息3万元多。周转月息按1%计算,社员按规定交还本息,目前周转资金没有出现不良现象。二是外部贷款信用担保服务。为使社员在生产经营中有一个方便合理的融资环境,联合社与乐清农商银行合作,由联合社社员自愿筹资100万元组成农信担保体,农商银行给予联合社社员保证金十倍以内的授信贷款额度。每个社员的具体授信额度由联合社根据社员的生产规模及信用状况给予审核确定,授信期为一年,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基准利率4.2‰执行,贷款按实际发放金额和日期计息,授信额度超过30万追加担保人,最高不超过100万,实行“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原则。联合社收取1‰的管理费。2015年,联合社已与乐清农商银行签订了32家社员单位总授信额950万的农信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已为20多家社员办理了放贷,已发放贷款690万。农信贷款有效解决了社员生产资金需求,深受社员的欢迎。

  经验与启示

  以成熟产业为纽带,抱团形成一定规模,是“三位一体”合作成功的基础。水稻产业各个环节已比较成熟,对单个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而言,既可以是“小而全”的经营主体,又可以进行分工合作,抱成更大的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实行利益共享。各个“小而全”的经营主体对自身的优势与劣势非常清晰,开展分工与合作时,很容易达成一致意见。此外,合作后利益共享,让社员知道,参与合作可节约成本,联合社也可赢得经济利益,实现了联合社与社员的双赢。这是开展“三位一体”合作成功的基础。

  搭建利益链接平台,选好联社主要领导,是“三位一体”合作成功的关键。合作需要有平台,联合社按照浙江省联合社登记办法,由农民合作社自愿出资组建,订立章程,形成新的利益共同体,使合作有了类似于公司的运行主体。目前从事农业特别是水稻种植的农民年龄普遍偏大、学历较低,是较难进行合作经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联合社在选择社长、秘书长等主要领导时,特别要选择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掌控能力的人来担当。既能让社员充分信任,提高凝聚力和决策效力,又能化解个别农民的误解,顺利带领社员齐心协力朝一个方向前进。这是开展“三位一体”合作成功的关键。

  政策引导部门指导,完善联社运行机制,是“三位一体”合作成功的保障。农业既是一个传统产业,又是一个很值得研究创新的产业。农民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很难站在整个产业的高度进行研究创新。因此,政府部门对农业经营模式的理论创新,需要与农民实际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部门指导、农民实践,不断完善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不断促进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向现代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联合社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规章制度,所有运作都要在制度的约束下操作,遇特殊情况,及时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或社员大会进行讨论,明明白白进行,不搞暗箱操作。联合社运作的每一个项目都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对采购农资的价格及销售定价、利益分配做到及时公布,使社员每人心里明白。这是开展“三位一体”合作成功的保障。

  (作者单位:浙江省乐清市农业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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