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仅侵害农民切身利益,而且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近日,最高检决定从2015年7月~2017年7月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 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有何新特点?哪些问题需要重点查处?针对此项工作,半月谈记者专访了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 松。
记者:请问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有何新特点?
宋寒松:从2013年到今年5月,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总的看,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并呈现新的特点:
一是“小官涉贪”明显。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半数,有的市、县高达70%~80%。
二是窝案串案严重。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相互勾结,形成腐败团伙。相关案件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
三是贪污侵吞突出。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以虚列户头、重复报账和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
四是发案环节集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3个环节尤为突出。
记者:此项工作有何侧重点,哪些需要重点查处?
宋寒松:本次工作围绕这4个重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案件和重点情形,精准打击。
重点人员: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重点环节: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
重点案件:发生在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领域、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在重点情形上,3种职务犯罪案件将被优先查办: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的;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的。
记者:两年时间集中整治,最高检有何部署?如何落实?
宋寒松:今年底和明年底,各省级检察院要进行阶段性总结,2017年6月~7月进行全面总结。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都要报高检院,高检院将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
同时,我们也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首先要加强案件信息收集和线索管理。一是要积极与涉农和扶贫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二是要走进农户,主动出击摸排线索,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三是要加强对案件线索的评估分析,对要案线索和大案线索建立台账。
其次要实施集中突破。重点确定1~2个问题突出领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高检院、各省级检察院和地(市)级检察院实行定期分级挂牌督办,对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等下级院查办有困难的案件,上级院要及时采取交办、提办、参办、督办或者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保证案件顺利办理。
再次要加强办案掌控。建立工作月通报制度,上级检察院要逐月统计和通报办案、预防等情况;建立督导制度,对办案情况与人民群众反映、上级院掌握情况明显不 符,或办案数量明显上不去的,以及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上级院要重点督导;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对工作不力导致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突 出的,要通报批评、检讨责任、限期整改。
最后要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各基层院要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巡回宣讲,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针对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预防,并 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同时,要实行预防项目负责制,建立检察官联系惠农扶贫项目制度。检察长要带头联系,以上率下,做好示范。
记者:惠农扶贫涉及多个部门,如何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宋寒松:惠农扶贫是个系统工程,单靠哪一家力量都做不到。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农办、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卫生、社保、民政、扶贫和纪检 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建立和运用线索移送、办案协 作、共同预防、调研分析、专项检查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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