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草原和谐曲——内蒙古三旗县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掠影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周 嵘 字号:【

  尽管事情已过去一年多,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民胜村的农民乔亚军还是逢人便说:“要是没有土地承包仲裁,我的地到现在也要不回来,我可能还在上访呢。”

  乔亚军曾经是当地有名的上访户。2001年村里进行土地调整,因乔亚军在外打工,村里收回了他的7亩承包地。“我找村里要地,村里说没有地;打官司吧,法院又不受理,我实在没办法才去上访。”乔亚军说,“去年听人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我不懂什么叫仲裁,但听到农村土地四个字,就觉得应该是找对地方了。”他告诉记者,仲裁庭支持了他的请求,裁决书送达后,村里主动找到他,从2010年丈量土地多出来的地块中补给他7亩地,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土地承包仲裁帮助他结束了10年信访路。

  争地热引发农村社会矛盾

  近年来,由各种原因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兴安盟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站长沙磊对记者说,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和“一免三补”政策实施后,种地变得有利可图,一些外出打工、弃耕撂荒、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纷纷回来要求承包土地。过去承包后转包的农民也一改初衷,以其合法承包人的身份,要求实际耕种人让出土地,由此引发的纠纷案件逐年增多。

  “农民之间、农民和村级组织之间,因土地承包发生纠纷,却找不到一个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地方,村民们频频上访。尤其是2008-2009年,扎赉特旗农民因土地承包纠纷上访率急剧上升,大多数都是群访。”扎赉特旗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站长、仲裁员刘大昌回忆说,“那几年信访工作压力非常大,感到行政手段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上力有不逮。”

  找准土地承包矛盾的死结

  为什么乡里和法院解决不了的陈年旧账,到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就能迎刃而解?阿荣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李阜城认为,那是因为土地承包仲裁对事实认定与司法部门对事实认定有差别,土地承包仲裁对事实认定时还要考虑农民实际,把握老百姓的心理。仲裁工作的原则应当是老百姓继续安居乐业,像法院那样认定事实和判决,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是行不通的。

  据了解,2010年以前,农村发生土地承包纠纷时,阿荣旗法院因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过于复杂,便以受理依据不充分为由,不受理、不开庭、不审理。乡镇调解也因易受多方影响、干扰而疲软无力。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在当时的体制下,已经变成了‘上访无路,上告无门,调解无力’的死结。”李阜城说。

  “与乡镇调解和法院判决相比较,用仲裁的形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天然的优势。”聂振奎案件的首席仲裁员张耀程认为,“一是调解仲裁不是司法程序,不像法律那样不讲情面,仲裁工作在不违背公德、不违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从亲情角度化解矛盾;二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有农经站的人员参加,对各种农村土地政策较为熟悉,有利于理清案件的事实真相。”

  解开农牧民的心结

  在扎赉特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一面锦旗,是一位90多岁的蒙古族老大娘海棠亲自送来的。仲裁员额尔德穆图告诉记者:“其实案件并不复杂,海棠的儿子外出打工,将承包地转包给他人。只是因为老大娘不会说汉语,文化水平也不高,用政策和法律都说不通。乡里和法院多次组织调解,由于存在沟通障碍都不成功。海棠90多岁了还在上访,当地政府很为难。”扎赉特旗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这起案件,额尔德穆图多次去老大娘家,用蒙语与她拉家常,了解到海棠老大娘的真实想法是年纪大了,想给自己和年幼的孙子找个稳定的收入来源。找到老大娘的心结后,额尔德穆图心里有了底,在随后调解中提出承包关系不调整,但承包人每年给老大娘一些补偿,双方都接受了。刘大昌说:“仲裁委成立之初,就考虑到少数民族问题,特意配备了一名会说蒙语的少数民族仲裁员,在拉家常中解决了很多蒙古族农牧民的土地纠纷。”

  位于大兴安岭南麓的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