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投标环节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关系工程质量、资金效益和市场公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聚焦招投标领域关键环节,以制度完善为根基、阳光交易为核心、合同范本为支撑、创新监管为抓手,构建招投标规范化管理体系,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制度筑基,规范招标投标“硬标尺”。市农业农村委结合天津实际制定《天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招标范围、主体资质、流程规范等核心要求,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在资质上,细化不同参建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测绘单位需取得省级规划资源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同时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严禁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等违规企业参与投标。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谁招标、谁负责”原则,明确招标方案制定、异议处理等重点环节的内部监管要求,杜绝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2025年以来,47.8万亩超长期国债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实现制度全覆盖。
阳光交易,搭建公平竞争“透明台”。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防腐败,推动招投标全流程信息电子化。依托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全国率先上线的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对项目立项、资质审批、招标决策等环节及相关许可文件进行齐全性审核。创新推行“异地评标+双随机”模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专家抽取时间不早于开标前8小时。要求开标地点设在项目辖区以外区域,2025年以来远程异地开、评标率达到100%。开、评标现场全程专管服务,音像资料保留齐全,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制定范本,规范施工合同“关键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特点量身定制《天津市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涵盖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三大部分,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标准、价款支付、质量验收、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实现“全要素覆盖、全流程规范”。将一年质保期的工程设施质保期延长至两年,将合同文本规范履约行为标准化,防范项目各类风险,解决以往存在的流程不规范、责任不清晰、质量难保障等问题,构建“招投标规范+合同管理”的全链条监管闭环。
创新监管,筑牢资金安全“防护网”。构建“部门联动+专项整治”监管体系,守护农田建设资金安全。建立与发展改革、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机制,聚焦“招标投标市场违法活动和不作为乱作为”两个方面16个重点问题,开展农业领域招投标领域专项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大数据研判分析,着力识别围标串标等异常线索。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要求其配备高标准农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廉洁纪律约束,各级农田建设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农田建设纪律“十不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打探、居间介绍关于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物资装备采购等各项业务。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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