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以来,人们在讨论农业“高质量发展”时,往往将重点放在产量提升、技术进步和效率改善上。这一思路在较长时期内有效支撑了农业增长,也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随着全球农业逐步进入低价格、低利润、低弹性的常态阶段,这套以“多产一点、快一点、省一点”为核心的解释框架,正在显现出明显局限。
越来越多的实践表明,单纯依靠扩大产量、压缩成本和提升作业效率,已经难以支撑农业价值的持续跃升。从宏观层面看,农业的绝对规模仍在增长,但其在整体经济中的相对比重却在持续下降。数据显示,1981—2024年间,全球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从7.2%下降至约4%,且这一趋势在未来仍可能延续。这并非农业“衰落”的表现,而是经济结构演进和价值创造方式变化的结果。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概念进入政策和舆论视野,并在部分领域展现出积极成效。但与此同时,一个更为根本、也更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逐渐浮现:农业的价值究竟体现在哪里?所谓“高价值”,意味着价值形态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在现阶段,它主要处于什么位置,又将向何处演进?
农业的现实基础:功能性价值仍然占据主导
从现实条件看,农业的绝大多数价值,至今仍然体现为功能性价值,即具体价值。农业的核心功能,依然是向社会持续、稳定地提供可消费的农产品,满足安全、营养和可负担等基本需求。正是这一功能性供给,支撑着全球人口规模的长期扩展与代际延续。
以2025年为例,全球农业共产出约28.5亿吨谷物、6.8亿吨油料、1.8亿吨糖、3.8亿吨肉类、9.9亿吨乳品和1.9亿吨水产品,构成80亿人口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从结构上看,这些产出高度集中于少数效率最优的品类与生产体系之中:在28.5亿吨谷物中,玉米、小麦和水稻三大作物合计产量约26.5亿吨,占比超过93%;在3.8亿吨肉类中,禽肉、猪肉和牛肉合计占比接近95%。这种高度集中的品种结构,并非偶然选择,而是长期经济竞争和技术演进的结果。
生产组织方式的集中化趋势同样显著。以耕地分布为例,巴西超过1000公顷的农场数量不足1%,却占据了47.5%的耕地;美国超过810公顷的农场数量约为4.2%,却控制了57.9%的耕地。这类极端规模化生产,正是以压低单位成本、提高供给效率为目标,服务于功能性农业价值的最大化实现。
这一特征并非巴西、美国等资源大国所独有,而是全球农业发展的普遍现象。在多数国家和地区,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农产品价格长期受到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张的系统性抑制,大田作物种植普遍呈现微利甚至接近零利润状态。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失去价值”,而是表明农业作为基础性生产部门,其价值更多体现在保障性、稳定性和可负担性上,而非高额回报。
在这一现实约束下,农业价值的提升,必然首先发生在具体形态内部,而非抽象层面。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高价值农业并非对传统农业的替代,而是从既有功能性价值体系中不断分化、生长和延展出来的结果。
现阶段的“高价值农业”,仍然属于具体价值范畴
从概念演进看,高价值农业并非新生事物。早期语境中,它往往以“经济作物”、“副食品”、“土特产”等名义出现,主要用于区分主粮以外的农业产出,涵盖油料、棉花、果蔬、中药材以及各类畜产品等。在这一阶段,高价值农业更多是一种类别概念:凡是亩均收益显著高于粮食作物的品类,均可被归入高价值农业范畴。
进入当前发展阶段,政策语境中所讨论的“高价值农业”,虽然仍然立足于具体价值形态,但其内涵已明显超出传统的类别划分。无论是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特色种植,还是相对于大田作物而言的高附加值产业,其价值提升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单位土地、资本和劳动等资源的产出水平更高;二是产品品质和形态更具差异性,能够形成一定程度的市场区隔;三是产业链条向加工、流通和服务环节延伸,价值实现路径得以多元扩展。
这些变化,确实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的收益结构,提高了部分产业和区域的经济回报。但从价值形态上看,其基础仍然牢牢锚定在具体产品和可感知事物之上。换言之,现阶段的高价值农业,主要解决的是在功能性供给已经基本满足的前提下,农业如何通过结构优化和形态升级“活得更好”的问题,而并未触及农业价值形态的根本跃迁。
同时也应看到,具体价值内部的演进并非一成不变。即便在传统意义上的大田作物中,也已出现通过品质差异化和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实现市场价值显著提升的案例。例如,以品质独特性为基础、以区域品牌为牵引,一些优质粮食品种的市场溢价能力明显增强。2025年,五常大米的品牌价值已达713.6亿元,显示出在具体产品基础上,通过品牌组织和市场认知重塑,农业价值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因此,可以认为,当前阶段的高价值农业,仍然以具体价值为主体,但已不再停留在简单的类别划分之中,而是在具体价值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开始具备向更高层次价值形态演进的内在可能。
品牌农业:具体价值延伸的例证
在实践层面,品牌农业正在成为当前农业转型中最具辨识度、也最容易被感知的一种路径。但需要清醒认识的是,在现阶段,品牌农业的作用仍然主要发生在具体价值体系内部,并未改变农业价值以功能性供给为主的基本结构。
从作用机理看,品牌农业的核心功能,集中体现在对质量的识别、对市场的区隔以及对价值波动的稳定上。通过品牌这一载体,分散在生产端的品质信息得以被整合和外显,信息不对称被有效降低,消费者能够形成相对稳定的质量预期和选择偏好,从而使原本存在但难以被直接感知的产品差异转化为可识别的市场价值。
在这一意义上,品牌并非凭空创造价值,而是对既有具体价值的组织、表达与放大。其价值基础,仍然牢牢依附于产品本身的品质特征、稳定供给能力以及相应的生产体系。离开具体产品和可感知体验,品牌难以独立存在,更难以持续发挥作用。如果不加区分,容易产生一种误解,即只要引入品牌叙事、文化表达或故事包装,农业就已经进入了“抽象价值阶段”。但从现实看,当前阶段的品牌农业,更像是一种具体价值的稳定器和放大器,而非抽象价值的主要来源。它所提升的,是农业“能否被更好识别、是否具备稳定溢价能力”,而不是农业价值形态本身的根本转变。
因此,应当将品牌农业理解为具体价值不断深化过程中的关键组织形态,而不是农业已经完成价值跃迁的标志。正是通过品牌这一中介机制,具体价值得以被持续积累和放大,并为未来农业价值向更高层次演进奠定现实基础。
从“社会价值溢出”到“商业价值析出”
在现阶段,农业所承载的生态意义、文化象征和乡土情感,更多体现为社会层面的正向价值溢出。这类价值通常通过政策支持、公共投入和社会认同等方式加以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业在市场收益上的不足,对稳定农业生产和促进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长期看,这种以外部补偿为主的方式,难以成为农业生产和乡村发展的持续性支撑力量。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物质约束逐步缓解,农业所蕴含的抽象价值将越来越多地通过商业化机制被识别、组织和交易,而不再仅仅停留在社会评价和政策托底层面。这一变化,标志着农业价值实现方式正在由“外部补偿”向“内生转化”发生深刻转变。
近年来,农文旅融合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已成为农业多元价值商业化析出的重要实践形态。例如,婺源“晒秋”原本主要承担果蔬晾晒与贮藏等实用功能,但在文化表达、景观塑造和传播方式重构的推动下,其景观与审美价值被系统性放大,进而通过旅游、消费和内容传播等渠道实现商业转化。这一过程,并未否定其原有功能性价值,而是在此基础上,使抽象价值获得了独立的市场表达。
在同样的逻辑下,品牌的角色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品牌不再只是质量识别和市场营销的工具,而将逐步演变为承载和组织抽象价值的重要形态。当品牌能够持续输出稳定的意义认知、信任关系和生活方式选择时,农业价值才真正完成从具体价值向抽象价值的跃迁。在全球范围内,以佳沛奇异果为例,其品牌竞争力并不仅来源于产品品质本身,更在于通过统一标准、稳定叙事和长期市场培育,将健康理念、消费信任与生活方式选择整合为可持续的价值体系,从而使部分原本分散、隐性的价值要素获得了持续释放的商业空间。
拉开时间维度:农业价值的三阶段演进
要准确理解农业价值的变化,从历史维度看,农业价值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相互叠加、逐步演进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满足生存需求为核心的功能性农业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业价值高度依附于物质供给,其核心任务在于持续、稳定地提供可负担的食物与基础原料,以支撑人口增长和社会存续。这一阶段延续时间最长,至今仍构成全球农业的主体形态,也是其他农业价值形态得以存在的根本前提。迄今为止,无论农业形态如何演进,其价值的最终锚点,始终离不开物质与能量的供给功能。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在以功能性价值占据主导的阶段,农业内部亦并非完全不存在脱离生存功能的价值形态。诸如花卉、香料等产品,往往能够获得显著高于其生物或使用功能的市场溢价,其价值来源更多植根于审美偏好、文化习俗和社会象征意义。同样,“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一传统表达,也反映了在特定社会语境中,价值可以弱化具体物品本身的功能属性,而更多体现为情感认同和道德信念等抽象要素。
这些现象表明,即使在功能性农业占据绝对主导的阶段,抽象价值也并非完全缺席,只是长期处于从属和边缘位置,尚未构成农业价值体系的主要支撑。
第二阶段,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所处的具体高价值农业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业仍然以具体产品为主要载体,但通过品质分化、技术嵌入、加工延伸和品牌组织,实现了价值层面的差异化。“高价值”在此更多表现为一种相对概念,即在既有功能性框架内,通过结构优化和形态升级,提高单位资源的价值实现水平。同时,这一过程中开始伴生出越来越多的抽象价值要素,但整体而言,仍未发生农业价值形态的根本性跃迁,而只是呈现出从具体向抽象的局部过渡与有限跃升。
第三阶段,则是未来可能逐步显现的抽象价值主导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业价值将不再完全依附于单一产品形态,而是更多体现于意义、认同、情感和生活方式等抽象要素之中。农业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和价值符号的属性将显著增强,其价值锚点将逐步超出单纯的物质与能量功能范畴,转向对审美偏好、价值观念和精神认同等非物质要素的系统性承载与表达。
需要强调的是,这一阶段性转变的真正关键,并不在于农业是否天然具有社会价值或文化意义,而在于这些抽象价值能否被制度化、组织化,并通过商业化机制加以系统性析出。只有当抽象价值不再停留于社会评价、道德认同或政策补偿等外部溢出层面,而能够转化为农业自身可持续、可复制的价值来源时,农业价值形态的结构性变化才真正发生。
这一过程并非抽象推演,在其他领域已有可供观察的实践路径。以盆景为例,其早期形态来源于实用栽培,主要承载的是植物生长这一具体的生物价值;随后,随着温室技术、审美体系和市场机制的成熟,盆景逐步发展为以观赏为核心的独立形态,使审美价值开始脱离生物功能而单独存在。至今,盆景及观赏性水族系统的价值,早已不再取决于其生物生长属性,而更多体现在审美偏好、文化表达和消费认同之中。
这一演化过程表明,抽象价值并非自然生成,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市场组织和商业化路径逐步析出并获得独立地位。当类似机制在农业领域更为系统地展开时,农业价值才可能真正完成由功能性供给向更高层次形态的转变。
总体来看,当前阶段农业的高价值,仍然主要体现为具体价值的升级形态;而农业真正的长期潜力,并不取决于功能层面被打磨得多么精细,而在于能否将其所蕴含的抽象价值,转化为可持续、可复制的商业结果。
当这一转化过程逐步展开,农业将不再仅仅是提供物质产品的生产部门,而将演变为一种能够被长期选择、反复信任的价值载体。在这一意义上,“高价值农业”不只是阶段性的产业形态,更是一种在更长历史尺度上不断生成和重塑的价值形态。这或许正是重新审视农业价值演化路径时所应把握的核心方向。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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