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两持续,四着力”的部署要求,特别是提出“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对构建和谐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村治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切忌城市治理、行政思维和“单兵突进”思维,要以对农业特点、乡村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出发点,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组织等诸多方面统筹推进乡村治理,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根据乡村治理实践,本文就以下四个问题作些阐述。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特别提出,“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所谓“水土不服”首先是对农业特点和乡村规律把握不够,对乡村文化和农民的需求缺乏了解,不能按照乡村规律和农民意愿办事。如为了美化乡村环境,限制老百姓栽果种菜,强行要求种花种草;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强行把农民的承包地集中起来搞集体规模经营,结果导致赔了本和荒了地。诸如此类,均是不了解乡村而导致严重浪费和形式主义现象。其次,表现在治理方式或工作方法方面,部分年轻干部将城市中获得的治理方式,自己熟悉的行政化手段简单移植到乡村工作中来,忽视了乡村文化特点和乡土社会治理理念,导致行政命令的刚性管控与熟人社会的柔性规则之间发生冲突。当面临纠纷调解时,年轻干部习惯首选援引相关法律,与村民期待通过协商柔性解决的愿望相差甚远。“水土不服”容易带来想当然的决策,影响党和政府政策的执行效果。
要加强党组织建设,迫切需要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除了要求年轻干部深入乡村基层与农民打成一片,了解农业生产、乡村生活和农民真实需求外,还要加强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懂农业和爱乡村的教育。要引导基层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理解中央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内涵和实现路径,加强对农业基本特点和乡村基本规律的普及。同时,要学会乡村工作方法处理各种复杂问题。
中央一号文件同时指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村干部虽处基层“末梢”,却手握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严格对“一肩挑”村干部管理监督,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赋予农民更充分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另一方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通过监督下沉、审计全覆盖等手段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惠民政策不跑偏、不走样。
加强文明乡风建设。乡风文明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手段。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新貌”。良好家风与和谐邻里关系是乡村文明的双重支柱,既是社会治理基础,也是文化传承载体和经济发展动能。优良家风保存着“仁义礼智信”等优秀文化的基因,将优秀家训融入村规民约,形成“以德化人”的自治模式,通过家风讲堂、优秀家训进万家、德孝文化进社区、孝善积分、道德银行等活动,引导和规范村民行为,为乡村注入伦理秩序,是很多乡村实现有效治理的经验。和谐邻里关系同样延续“守望相助”的乡村美德与乡土伦理。通过讲好邻里故事,挖掘乡村社区生动的互助案例,评选“友善家庭”,表彰帮扶邻里的典型,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中秋百家宴、冬至送饺子、端午包粽子、春节送春联活动。设立“邻里记忆馆”等,强化“我们是一家人”的归属感,提升村民幸福感,为和谐乡村建设夯实社会文化基础。
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是中央强调的乡村治理内容之一。各地在治理高额彩礼方面创造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如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对彩礼和礼金提出限额,由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红白理事会”监督倡导,培育模范家庭带动与示范等,都是当前推进移风易俗值得借鉴的经验。当然,根治高额彩礼以及大操大办等问题,需要与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制度约束、宣传教育等有机结合。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创新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服务和关心关爱方式,以此激活乡村文化自愈力,重建健康文明的乡村礼俗生态。
“加强宗祠规范管理”,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的治理内容。祠堂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多方面积极作用,承载凝聚家族和文化传承功能,文化记忆保存功能,提供道德教化的实践空间,在祠堂举行冠礼、婚礼、丧礼,强化“孝悌忠信”价值观,发挥警示与惩戒功能,维系基层伦理秩序。但是,祠堂管理不善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对祠堂的规范管理需构建“疏堵结合、功能再造”的治理体系。有的地方将祠堂纳入公共文化空间管理体系,推动祠堂从宗族私域空间向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转型,使其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融合创新的重要载体。如“祠堂+乡史馆”“祠堂+文化礼堂”,把“文化客厅”“家风讲堂”“乡村议事会”“乡土礼仪教育”等引入祠堂,通过这种创造性转化,可以使传统宗祠转变为乡村治理、文化传播的多功能平台。
推动“三治融合”,建设平安乡村。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实践成果,为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其核心在于“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通过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科技赋能等手段,构建起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以及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在自治方面,依托村落的自治资源,推广“村民议事会”等协商平台,有的村庄还建立“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村民议事厅”等,以公开透明为核心,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村级公共事务,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乡村治理从“干部决策”向“村民共决”转变,有效减少了干群矛盾。乡村有自治的传统,现代治理体系的自治,需要把自治规则和机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保持其稳定性和持续性,确保自治程序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避免流于形式。
法治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只有将民主选举、决策、监督等自治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法治也为乡村矛盾化解、扫黑除恶,提供法律依据,维护乡村社会公平正义安定环境。更重要的是,法治重塑治理逻辑,通过议事规则等程序性约束,将传统宗族治理转向现代规则之治,培育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
乡村治理实践中实施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经验,通过选拔村干部、网格员等群体,经法律培训后担任“法律明白人”,承担普法宣传、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等职责,取得很好的效果,可以有效激活基层治理的“法治细胞”。“法律明白人”依托“熟人社会”优势,参与调解土地纠纷、家庭矛盾,很容易为老百姓所接受。在参与村规民约修订、集体合同审核等事务,监督村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成效显著,实现“小事不出村”的目标。
乡村德治资源十分丰富,包含家风家训、村规民约、传统礼俗等丰富遗产,都是实施德治的重要载体。通过系统挖掘、转化和创新,将道德力量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以文化人、以德润心”的乡村善治格局。有的乡村设立“道德评议会”,由老党员、教师等组成评议团,对邻里纠纷、不孝等行为进行道德评议、调解和教育;有的利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举办“敬老宴”“家风诵读会”,将道德教化融入节庆仪式,通过传统节日赋能和谐乡村建设;有的通过举办“乡村儒学讲堂”“孝善食堂”,聘请退休教师讲授《弟子规》《朱子家训》,既解决留守老人就餐问题,又实现对村民的道德教化。
“三治融合”本质是通过多元治理工具的组合创新,实现“低成本、高认同”的善治目标。只有让自治归位、德治浸润、法治护航,方能破解“法律管不到、道德管不住、行政管不好”的治理困境,实现“大事依法、小事讲情、杂事依规”乡村治理新常态。
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除了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外,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等非正式组织的建设对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也至关重要。乡村民间组织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社会资本。乡村需构建“政府引导—组织自治—社会参与—技术支撑”的多维治理体系,既保留乡土社会的文化根脉,又注入现代化治理元素,通过制度创新释放组织活力,最终实现从“行政主导”向“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转型。农民合作组织,通过联合农户实现规模效益,破解小农户对接大市场难题;乡村民俗艺术团体,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增加农民的幸福感;乡村互助养老组织,为留守老人提供助餐服务和照料服务,破解空心化养老困局,填补政府公共服务空白;乡村道德评议组织,对违反村规者进行教育、规劝,调解乡村矛盾,移风易俗,重构乡村伦理秩序,对推动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发挥独特作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志愿者组织在传播生态理念,指导垃圾分类,保护生态环境,推广健康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乡村组织越健全,内容越丰富,老百姓的归属感、满意感也会越高。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统筹产业、生态、文化与平安建设。大量实践表明,以党建引领凝聚合力、以产业升级夯实基础、以生态宜居提升品质、以文化传承滋养精神、以平安法治保障秩序,就能够构建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和美乡村。未来,在“两持续,四着力”框架下,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路径,也是实现农民安居乐业、乡村长治久安的有效措施。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研究所名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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