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与和美乡村建设互促共进
时间:2025-09-11 14:28:27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湖北省委、省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民生工程,以县域为单位,一体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与和美乡村建设互促共进,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有力支撑。

  扛牢政治责任,形成落实链条。一是坚持省级抓总。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和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的重要内容,先后3次召开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现场会议,省领导带领8个部门、17个市州分管负责同志赴浙江实地学习,省级带头,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二是坚持部门发力。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先后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强县工程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社会工作、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套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10余个专项方案,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三是坚持县市联动。以乡村建设评价结果为依据,指导县市谋划乡村建设项目库,立项项目6749个、109.78亿元。在全省103个县(市、区)设立村庄清洁日,15个县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以项目和活动为载体全面调动县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聚焦宜居宜业,夯实和美根基。一是牢牢把控厕所革命质量。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守好质量关口, 探索建立“农户自愿申请、第三方质量验收、政府补助发放”的闭环机制,开发户厕数字管理系统,实现825万户改厕档案“一户一码”动态监管,全省建成500余个小型集中处理设施。二是系统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紧密结合湖北“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地形特点,因地制宜推广管网入城、建设集中设施、种养循环、分散处理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猪、沼、果”“微动力+人工湿地”等方式为丘陵山区污水治理提供有效路径。截至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1%。三是全覆盖处理生活垃圾。坚持城乡一体、全域覆盖,所有行政村按照“五有”标准处理农村垃圾,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在13个偏远乡镇试点小型焚烧设施,破解山区转运难题。大力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源头分类减量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8.5%。四是整体改善村容村貌。指导1万余个行政村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布局;每个县提供10~20种农民建房图集,塑造“荆楚派”村镇风貌。广泛动员群众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全面清理“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整治“三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建设“小三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大力推广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积分制等措施,引导农民群众养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创新体制机制,凝聚共建合力。一是健全组织推进机制。与省直部门密集沟通协调,建立乡村建设年初会商定事、过程调度督促、年底总结交账工作机制,省级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全面负责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健全多方参与机制。坚持政府、市场同向发力,党员、群众一起参与,“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统筹56.54亿元用于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省级统筹3110万元,选取103个自然村湾,引导发动农民通过投工投劳、认管认领等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台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行动方案,吸引5.78万名返乡创业人员共建美好家园。创新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引导高校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省、市、县、乡分别设立监督服务电话,聘请第三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绩效评价,及时下达问题清单,限期抓好整改。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县工程考核重要内容,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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