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下辖9个镇(街),共102个行政村、1250个村民小组。长期以来,由于村与组之间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导致乡村的资源资产难以高效统筹利用,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此,惠阳区从组织体系、权责关系、管理模式入手,探索以高质量党建完善村组运行机制,努力破解“村组脱管”“村弱组强”难题。
强体系,延伸党组织工作“触角”。惠阳区把实施村组运行机制作为区委重点改革事项,根据各村民小组的地域、文化、资源等要素,划分并建立了213个片区党支部,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片区党支部书记,直接打破组与组之间的利益藩篱,构建起“村党组织―片区党支部―自治单元―党员户”的组织链条。同时,推进“阳光”监管,实行农村各类组织向行政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以及组账镇管、合同把关、公章监管等机制,并推动1116名党员干部参与农村经济管理,实现了农村组织运行由“各自为战”向“行政村党组织统领”转变。
立规矩,重构村与组权责关系。惠阳区优化调整了农村决策规则,明确了人事安排、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10项事权,均需经行政村党组织“前置审议”,全面赋能行政村党组织对村民小组事务的监管。同时,实行了公积公益金“小组提取、大村集约”模式,各村民小组集体收入按比例提取留存在行政村,由行政村统筹用于集体生产或公益设施建设等,直接赋予行政村集体经济分配使用权限,去年共提留公积公益金7048万元。此外,还规范了村与组的“三资”流转,以“三资”清理为抓手,全面梳理盘活农村各类低效集体资源资产,并探索国企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逐步实现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去年通过整改合同、到期交易等增加集体收入5.81亿元,全区42%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实现“50万+”,今年预计该比例将提高到50%以上。
强队伍,创新小组长提级管理。惠阳区把村民小组长纳入区镇统一管理范围,实行“村推荐、镇审核、区联审”的选配模式,严把人选入口关,目前共审查遴选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1491名,届中调整的小组长均在储备人选中产生。同时,选派了17名镇街聘用干部或村“两委”干部兼任村民小组长,将村民小组长纳入区镇培训计划,并给予各村民小组长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工作补贴,不断提升其能力素质,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与激情。
下一步,惠阳区将持续深化村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一是进一步厘清村组权责边界。将在完成全国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权责范围,全面清退各类不合理的工作事项,努力为村组干部全面松绑减负,让村组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谋发展、抓落实、强治理。二是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将持续推进农村“三资”精准清查和“三块地”改革,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通过引进农村职业经理人,以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优化村组人才配备。将聚焦2026年村级换届,充分运用好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村民小组长后备力量培育储备成果,全面提升村民小组长的党员比例,并通过镇街领导班子挂钩指导、安排参与重点工作等方式,持续提升村组储备人员的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切实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鲜活力量。
(广东省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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