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以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开展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通过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交易规则,规范交易程序,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积极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路径。试点以来,全市实现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项目366个、交易金额2.05亿元,有效促使农村闲置资源变为“活”资产,以产权交易透明化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
建立健全服务平台体系
建设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全面总结林周县江热夏乡、卡孜乡、松盘乡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经验,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目标,建立健全“市级平台建标准、县(区)平台稳交易、乡镇窗口强服务”的联动体系,推动各类农村资源资产在市场机制配置下实现应有价值。目前,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稳定运行,市县乡三级设备和网络实现全覆盖。引导农村产权资源进场交易。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交易、提升交易量,鼓励引导农牧户个人产权进场交易。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平台交易品类,在已开展的4类[农牧户承包土地(草场)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四荒使用权、其他]交易的基础上,推动林权、农牧业生产设施设备流转进场交易,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溢价增值。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出台拉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交易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管理十项制度等,对各类交易事项进行明确规定,规范产权交易申请、受理审核、发布公告、竞价报名、组织交易、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流程,保障可交易项目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程序合规、依法依规交易。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成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构建“一委一办一中心”组织架构,形成监委会指导、监委办具体监督、交易中心推广运营的监管机制和县中心、乡服务站“两级联动”服务体系,实行信息、流程、结果“三公开”制度,构建起规范化、便利化的农村产权交易机制。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平台,稳慎探索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与“清产核资”“财务管理”等数据纵深对接,逐步提升集体账务数字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供财务保障。明晰集体资产交易主体。明确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参与流转交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交易自主权。在村居一级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集体资产权属,保证集体资产权属清晰且合法有效。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进入市场流转交易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产交易登记备案制度。通过交易平台完整记录农村资产流转、资产变资金全过程,贯通交易审批、交易组织、资金收支的全流程,完善“三资”交易登记备案制度,最大限度压缩群众身边小微腐败的滋生空间。规范资产交易价格评估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评估适用情形、评估原则、评估方式、评估结果确认等环节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明确农牧民个人产权转让价格由转让者自行确定。城关区纳如社区探索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资产评估机构对幼儿园进行了资产评估,推动交易顺利完成。
优化规范交易平台
创新交易举措。突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创新营商环境服务举措,对进入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用、免费发布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减负担、降成本;为金额较小、交易面积小、权属明晰的小型流转交易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有效提升交易效率,增强了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完善扶持政策。在试点方案中明确对“农村集体和农牧民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牧业生产者用于农牧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把“符合流转指导价格并在拉萨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的新增流转土地”作为兑现净土健康产业等奖补资金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强与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对接,推进探索金融服务农村产权交易。健全调纠机制。规定“在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乡镇(街道)或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充分保障交易方合法权益。融合专项整治。结合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试点工作,推动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量、交易金额大幅增长,使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西藏自治区党委改革办、拉萨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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