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2016年起,中央财政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和引导地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力推动了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2023年5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启动实施新一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并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23—2024年,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103.9亿元,每年支持全国约2万个村通过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拓展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
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集体经济有序发展
2021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为各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2023年,财政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更好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求,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2024年,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也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重点围绕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要求,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稳有序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2018—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356亿元,扶持了全国约10万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力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产生了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2023年5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再次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3—2027年实施新一轮支持政策,5年继续在全国扶持约10万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对各类地区较上轮补助标准总体上提高了20万元/村,通过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此外,为促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给予契税、印花税优惠,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等。同时,国家在税收法律法规中也安排了一系列长期性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享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正式施行,将成为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的制度保证,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财政部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关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等有关要求,立足财政职能,强化投入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继续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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