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辽宁省以《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引领,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分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等黑土地保护工程措施,有力提升黑土耕地的内在质量,为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提供了基础支撑。
强化保障
筑牢黑土地保护利用基础
坚持高位引领,强化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并将黑土地保护项目纳入全省重大工程进行调度。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担负黑土地保护工作责任,建立起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各部门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黑土地保护厅际联动机制。组织成立了由院士领衔的全省黑土地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等部门印发了《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全省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省农业农村厅成立黑土地保护工作专班,全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坚持创新协同,强化机制保障。一是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实施、市级督促实施、县级组织实施、乡级配合实施、村级具体实施的五级联动机制,将建设任务压实到市县、细化到乡镇,分解到田块,有效保障了技术落地、到田。二是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机制。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建立社会化服务机制,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意愿的社会组织、龙头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按照技术模式要求,为农户提供统一的秸秆还田、有机肥堆沤施用、深松深耕等服务,加强示范带动,加快技术推广应用。铁岭县蔡牛镇张庄合作社通过免耕少耕、科技赋能、集约管理、党建支撑等多种方式,辐射带动更多农户参与黑土地保护,构建了黑土地保护“张庄模式”。三是政策统筹协同推进机制。支持各地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与其他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衔接实施,合力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铁岭市昌图县统筹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等补助政策,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打造推广畜禽粪污“微站、小站、中站、大站、科研站”五级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和就地利用的黑土地保护“昌图模式”。
坚持科技支撑,强化技术保障。整合资源力量,建立“产、学、研、推”相结合的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和推广机制。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署了《共同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合作框架协议》,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所签订了《合作推进“黑土粮仓”科技会战框架协议》,联合印发《辽宁省“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积极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核心示范区建设,集中打造“还田免耕、农牧循环、智慧生态、稳产高产”适宜北方多种土壤类型保护性耕作模式。组织有关专家制定《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方案》,创建以调结构促循环为核心的厚沃耕层构建技术、以提高有机质数量质量为核心的有机高效培肥技术和以提升均衡供给为核心的土壤养分调理技术,集成了“一翻两免三还田”高产田保育(即第一年玉米秸秆粉碎翻压还田,第二年玉米大豆轮作,第三年玉米秸秆免耕覆盖)、“两翻一免三还田”中产田培育(即第一年玉米秸秆粉碎翻压还田,第二年玉米秸秆免耕覆盖,第三年玉米秸秆粉碎翻压还田)、“一翻两免一施肥”低产田改良(即第一年玉米秸秆免耕覆盖,第二年堆沤肥施用+玉米秸秆粉碎翻压还田,第三年玉米秸秆免耕覆盖)、“稻茬三还田”地力保育(即连续三年水稻高留茬还田)、“稻茬两还田一施肥”地力培肥(即第一年、第二年水稻高留茬还田,第三年堆沤肥施用+水稻高留茬还田)的“五位一体”黑土地保护利用“辽河模式”。
坚持规范管理,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建立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做好省级资金预算安排,通过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强化省级财政投入保障。2021年以来,省财政每年专门安排黑土地保护资金2亿元,配套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二是建立调度检查制度。在重点施工期间实行调度,逐个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情况。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慢的地区,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黑土地保护任务。三是建立验收评价制度。印发了《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对验收内容、验收程序、验收方式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依法保护,强化法制保障。印发《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在法律宣传贯彻落实中的主体责任,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生态安全等战略高度,组织各地做好黑土地保护法宣贯工作。省人大将《黑土地保护法》释法、执法检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和面对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政府部门把黑土地保护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积极推动黑土地保护地方立法,2024年9月,颁布实施《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了黑土地保护法律体系。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东北三省一区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认真研究吸纳其他省区的建议,在跨区域政策协调、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技术交流等方面专设协同条款。组织各地采取实地讲评、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题培训,宣贯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农民黑土地保护意识。适时邀请新闻媒体深入项目区采访,宣传黑土地保护推广“张庄模式”、“辽河模式”,扩大社会影响。
聚焦项目
提升黑土地保护利用质效
“十四五”期间,辽宁统筹推进黑土地保护工程,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的问题得到遏制和改善。一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工程。在17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共建设高标准农田超600万亩。二是实施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国债典型黑土区侵蚀沟治理项目,在典型黑土区整治侵蚀沟4233条。三是实施农艺措施。在17个典型黑土区累计实施少免耕、秸秆覆盖、碎混翻压还田、有机肥还田等措施4035万亩次,其中有机肥还田面积1109万亩。
根据监测评价显示,项目区较工程实施前,土壤耕层厚度增加3.53%(由21.53厘米增加到22.29厘米),有机质含量提高8.9%(由21.49克/千克提高到23.42克/千克),耕地质量平均提高0.06个等级(由3.63等提高到3.57等),土壤容重下降0.8%(由1.31克/立方厘米下降到1.30克/立方厘米)。
2025年,落实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资金0.5亿元,结合农田工程措施,在法库县、清原县、昌图县、西丰县等4个县实施以粪肥堆沤还田、秸秆还田、深翻深松整地为主的农艺措施50万亩,培育黑土地肥沃耕作层,提高项目区黑土耕地质量。在抓好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7亿元和中央财政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0.3亿元,继续支持在17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计划实施有机肥还田、秸秆还田等黑土地保护措施500万亩。其中,实施有机肥还田100万亩、秸秆还田400万亩。
针对项目资金支付率低的问题,对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资金提级至省级管理,资金由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列支支付,采取“省级统采、县级分签”的方式对项目县增施堆沤肥进行补助,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根本上杜绝挤占、挪用、拖欠资金等问题。即由省农业农村厅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堆沤肥还田入围供应商,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任务面积、资金额度、中标价格、所需堆沤肥数量等情况,按照框架协议履约规则,在入围供应商中择优选定供货企业并签订供货及服务合同,组织供货企业就地就近开展堆沤肥还田 作业。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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