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主体,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日前,农业农村部在湖北武汉召开现场会,强调大力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强化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放眼世界农业创新强国,科创平台、专利成果、转化落地等重要环节由企业主导完成,形成了良性循环的产学研全链条。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变革,让企业更好发挥龙头和主体作用,带动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奔赴”,为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注入强劲动能。
健全梯度培育机制,精准赋能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不是“大水漫灌”,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与企业成长规律,实施精准滴灌、梯度扶持。要按照攻关目标梯度布局企业阵型,既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抓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企业资源在市场范围内重组整合,分层分类、各负其责。建好用好企业培育库,挖掘培育龙头型、高速成长型、潜力型三类企业,将真正有创新基因、有市场前景的科技企业纳入库中,形成结构合理的“企业梯队”。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开展“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切实帮助企业破解发展中的堵点难点。同时,也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定期监测评价实现优胜劣汰,精准打造规模大、实力强的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矩阵,托举农业科技企业成长壮大。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让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唱主角”,要将企业置于创新决策、研发攻关、成果评价的关键位置,培育各类企业成长为各自领域敏锐的“出题人”、高效的“答题人”、严格的“阅卷人”。支持企业成为创新方向“出题人”,在规划编制、任务凝练等前端环节,提升企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利用其贴近市场的敏锐嗅觉,确保科研选题源于产业需求、瞄准市场痛点。培育企业担当核心技术“答题人”,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科技攻关任务,特别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织、积极承担,建强科技队伍,提升创新能力。还要支持企业扮演成果价值“阅卷人”,在项目验收、技术评估中将市场表现、应用实效作为重要评价标尺,鼓励企业主导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向产业效益的落地转化进程。
推进科企校企深度融合,拓宽农业科技创新路径。激发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离不开与科研院校的深度融合和人才、金融等资源要素的巧妙耦合。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进一步引导涉农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科研院校的设施、仪器、数据等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完善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引育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推动各类人才计划向农业科技企业倾斜,积极探索扩大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范围,落实好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政策,促进人才在产学研间高效配置。持续完善市场服务、优化创新环境,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进一步健全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保护好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共同下好农业企业科创“一盘棋”,让农业新质生产力激荡沃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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