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击假劣农资——基于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两地的调研
时间:2025-04-21 14:10:08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徐慧敏 吴优 字号:【

  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以下简称“农资”)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资料,打击假劣农资、确保优质农资供应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调研组先后赴广东省佛山市、广州市两地,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走访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及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经营门店和种养基地,了解广东省农资打假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农资打假主要做法和经验

  广泛收集农资违法生产经营线索。一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单。佛山市高明区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将种子、农药、肥料以及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175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农资监管清单,做到底数清、监管准。二是及时开展排查检查。调研组所到地区常年都在春耕备耕、夏种夏管关键时节,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农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416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351家次,平均每年检查每个农资生产经营场所1.7次。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佛山市进一步完善《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线索受理、登记、处置流程,举报查证属实的,按规定严格实名审查、给予奖励,为农资打假提供线索。2022年以来,市级共收到举报线索35起,其中核实了3起,核发了5万多元的举报奖励金。

  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资监督抽查。2021—2023年,抽检农资产品851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57批次,总体合格率93.3%。2021-2023年,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共抽检农资样品314批次,总抽查合格率96.5%。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177批次,总合格率94.4%。

  从严打击农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投诉举报、监督抽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农资违法问题,广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依法严查。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反映,2023年广东省累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69宗。其中,查处农药案件297宗,兽药165宗,肥料案件97宗,饲料案件59宗,种子案件51宗。近年来,佛山市级层面先后查处了秦某无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顺德区某农资店经营未依法取得登记证的进口农药案、高明区某农资公司经营假农药和生产未登记农药案等3件重大案件(罚没款10万元以上),吊销许可证1件。其中秦某一案罚没款100万余元。高明区查处某农资经营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且经营者不具备资质案件,没收违法经营农药287瓶(包),罚没款6418元,并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联合力量整治农资游商“忽悠团”问题。调研组所到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反映,目前当地农资游商进村“忽悠团”问题较少。经深入了解,这是前几年联合整治的结果。主要经验是:一是全面动员排查。2020年8月,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在农产品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区某镇种植的豇豆中含有限用农药“三唑磷”。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镇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社区开展联合调查行动,广泛动员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和治安队员参与排查,发现该区存在“忽悠团”流窜销售农资的情况。二是及时依法查处。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排查的线索进一步核查,朱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在社区流窜销售假劣农药和肥料,执法人员查获销售单据共200余张,销售总金额10万余元以及38种农资共1000余瓶。通过送货单上农资的名称与查获的农资名称进行比对,计算出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农资金额4万余元,查获的假农资货值为1万余元。由于当事人涉嫌犯罪,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三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区、镇,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和农药使用安全专场普法活动,通过“送法下乡”、讲解典型案例、宣传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提高当地种植户识假辨假能力,提升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科学规范使用农药的意识。

  协同治理网络违规销售农资问题。佛山对市农业农村局受理的18件涉嫌网络违法经营农药、兽药等农资的案件线索逐一核查,依法立案处罚6件。同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柔性执法,对4件符合“轻微、无主观过错”的限期整改,其余8件为核实地址不存在或达不到立案条件。主要经验是:一是严格落实经营许可制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经营,全面排查网络经营农资单位,要求从事网络经营种子、农药、兽药的单位,必须同时有线下实体店,必须具备并保持线下经营条件和许可。二是建立有奖投诉举报制度。2020年,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查证属实,按照罚没款金额的5%奖励投诉举报人。截至目前,已累计核发5万多元的投诉举报奖励金。2022年8月,举报人杨某某在12345平台对佛山市某农资经营单位在网络平台上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违法行为进行举报。10月底,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向杨某发放1000余元举报奖金。三是加强网络销售农资监督抽查。佛山市2022年以来持续开展农资打假“净网”专项行动,将网络经营农资纳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范围,抽检网络销售农资产品33批次,督促网络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履行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义务。四是强化部门协作。佛山市完善网络销售农资打假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打假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对不具有行政许可资质、经营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申报不实等纳入经营异常管理,公安机关对伪造经营许可证件等问题依法严查。五是严格执法查处。2022年,南海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向上海农委执法总队去函,协助调取涉案宠物店的网店情况。经查,该店伪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48种假兽药产品,违法销售金额100余万元。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两法衔接”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线索移交区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已立案,案件正在办理中。六是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选取典型案例,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讲好执法故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种子主要存在套牌和未审先推等问题,肥料主要存在养分不足、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农药主要存在隐性添加、成分不达标等问题,兽药主要存在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此外还存在2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肥料标称农药的功能。农资产品以肥料登记,包装上却违规标注“杀虫”“杀毒”“杀菌”等字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肥料产品检测出农药成分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2条之规定,肥料与农药的混合物,包括肥料产品中含有农药成分的,应当作为农药进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44条第2款之规定,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二是假冒登记证生产农药。某农药公司负责人反映其他公司冒用自家农药产品登记证号,生产假农药,对企业造成很大影响。

  农资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肥料、农药、种子经营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肥料标签标识不规范。肥料标签字体、字号及通用名未按《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标注,有的还随意更改肥料通用名称。比如进口复合肥产品中文信息不清晰、不显著,“微生物菌剂”产品未使用通用名称,而标为“土壤专用调理改良剂”。二是农药销售台账记录不规范。部分农药店未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在台账中全面记录农药相关信息,有的农药店只记录了农药名称、销售数量和价格,农药相关信息和购买人信息均没有,与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存在差距。有的记在一张小纸条上,未及时上传电子台账。三是种子票据开具不规范。有的种子店开具的发票只有品种的名称、数量和价格,没有购买人和联系电话,一旦种子出了问题,难以溯源。

  网络销售假劣农资问题突出。一是无证照经营。调研组随机调查两家电商平台上农资门店的资质情况,发现均存在没有公示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的问题,其中种子店没有公示的比例较高。在两家平台调查的96家农资店中,没有公示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46家,占47.9 %;32家种子店有24家没有公示证照,占75%;32家兽药店中14家没有公示证照,占43.8%;32家农药店中8家没有公示证照,占25%。二是监管执法难度大。网络农资经营管理涉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部门,目前职责分工和责任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农资网络销售平台、网店往往不在本地,线上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往往也不相符,致使案件证据收集难、案值金额确定难,办理时间跨度大。三是监管执法风险大。近年来网络农资职业打假人越来越多,投诉举报也越来越多。网络农资打假案件查处不及时、不规范,极易遭到投诉举报人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执法风险较大。

  农资识假辨假难。基层执法人员反映,农资品种多、涉及的法律多,而他们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办案比较吃力,急需加强培训提升。目前,从事种养的农民年龄普遍偏大,缺乏农资识假辨假、科学安全使用知识,质量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也急需培训提升。

  对策建议

  开展农资质量大排查。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覆盖所有农资经营门店,重点排查是否有行政许可资质、是否有肥料产品标称有防病治虫功能、肥料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标准、农兽药销售台账记录是否规范、种子是否存在套牌和未审先推等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突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重点产品,流通和使用等重点环节,网络销售、“忽悠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快抽检工作节奏,随抽随检随报,及时公布不合格企业及其产品信息。

  对不合格产品从严打击。一是限期整改问题。对各地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农资生产、经营或使用主体限期整改,该下架的要下架,该规范经营的要规范,该培训的要培训。二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该收缴的收缴,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该移送的移送。曝光一批农资执法典型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发现假劣农资要上挖生产厂家,加大对没有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从生产源头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规范网络销售农资监管。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细化网络销售农资管理制度规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同开展网络经营农资排查检查和监督执法;压实网络平台和商户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资质审查、信息登记、规范经营等要求。二是强化网络销售农资治理。按照电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电商平台和商户开展网络销售种子、农药、肥料等自查自纠,督促电商平台核验、登记商户信息,并对商户未依法依规经营的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必要措施。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组织开展网络销售农资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一旦发现违规经营行为,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执法,坚决依法打击。

  加强农资打假宣传培训。一是面向农民,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和关键农事时节,深入乡村农户、走进田间地头,持续加强识假辨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二是面向农资经营单位,持续开展农资科学安全经营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贯和案件警示教育,提高经营者合理推荐农资产品能力和依法依规经营意识。三是面向监管执法人员,要分级开展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轮训,不断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徐慧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吴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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