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中央直接部署、重点建设的五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一,进行专门安排;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近年来,随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水平成为重要考验。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会,标志着工作重点由抓改革转向抓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推动农业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与新时代农业执法环境相适应。对标上级部署要求,按照主题教育调研工作安排,调研组以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为方向,查实情、谋实策。调研期间,向13个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收回1726份,全面摸排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情况;调研组深入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围绕主题,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等方式,听农业市场主体、基层执法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问突出问题、问所期所盼、问工作良方。在此基础上,综合梳理当前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考验,就如何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进行分析思考、提出对策建议。
当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面临新考验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以来,江苏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政策宣贯,积极督促指导各地推进改革,目前,市、县(市、区)执法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约束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水平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农业执法面临的内外环境也在发生一系列变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面临着内外多重考验。
法治维权考验。随着农村法治进程的加快,现在农民群众维权“声音”比过去响亮得多,一个显著标志是,一旦老百姓买了假劣农资,一定会找人“算账”,而且知道应该找谁。这与过去的执法工作还是有很大的关系,事实上,日常开展的执法巡查、专项整治等,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也把农业执法这张“名片”发给了社会、送给了老百姓,在执法中普法,老百姓法治意识增强了。“有困难找警察”,农民的利益受损了,首先想到的是执法的同志。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呼声越来越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就要把回应这些呼声作为发挥职能作用的重点。
执法风险考验。从存在的风险看,就目前而言,三个方面的风险正在加大。一是质量安全风险。少数农资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户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依然存在主观故意违法,处心积虑逃避执法监管的情况。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现象在增多。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情况,而且网络销售主体身份不明确、交易行为更加隐蔽、生产流通跨区域,这些不仅对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也对传统执法监管模式提出挑战。二是社会性风险。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敏感,“燃点”很低,即使是局部个案,处理不好也容易酿成系统性的社会风险,再加上个别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一旦有热点事件发生,擅自发布信息,极易引起社会恐慌心理,影响农业农村部门形象。三是廉政风险。由于执法人员具备执法权限,少数执法对象为了达到目的,采取发红包、送礼、宴请等多种方式企图疏通关系、避免查处,执法人员面临诸多“诱惑”。
标准认同考验。从执法活动看,不同主体对执法公正的标准不尽相同。执法人员注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执法办案大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违法违规者希望在得到公正评判的前提下,从轻处理;受害人则希望在法定情况下给予嫌疑人最严厉的处罚;其他参与人、社会关注群体因个人认知不同,以及受舆论影响,在执法标准上作出主观上不同的判定。适应标准认同多样化,需要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让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心服口服。
职责任务考验。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看,目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农村领域50多件法律、行政法规和144多件部门规章的实施,涉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动植物防检疫和农民减负、农产品安全等多个方面,执法领域多、执法对象量大面广。“法定职责必须为”为执法履职划定了底线,需要在执法到位上下功夫。
对策建议
这些新考验,反映了新时期农业执法工作的趋势特点。应对新考验,与时俱进做好执法工作,需要在“强身健体”上下功夫,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这是做好新时代农业执法工作的关键。
着力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农业执法工作与农民群众联系密切,农业执法队伍就是党和政府面向农民群众的一个窗口。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农业执法队伍既是执法机构,也是农民群众的工作机构;执法人员既是执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因此,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最根本的能力来抓,把执法工作深深扎根于农民群众之中。做到这一点,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增进同农民群众感情上下功夫。把服务“三农”、服务生产经营主体、服务消费者始终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在执法服务中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二是在取得农民群众信任上下功夫。广大农民群众对执法机构的信任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为农民群众创造一个秩序优良、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以执法的实际成效赢得农民群众信任和支持。三是在提高执法形象上下功夫。认真改进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工作纪律、着装佩戴、队容风纪、程序规范等要求,落实向社会承诺事项,树立农业执法机构良好形象。
着力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农业执法机构是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一是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紧盯春耕备耕、三夏生产、秋冬种等重点时点,围绕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重点专项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农资执法监管,确保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并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要求;督促电商平台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健全合规经营者名录。对媒体曝光、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等发现的线上线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形成高压震慑。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探索文明执法,多以说服、教育、劝导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让农民群众感受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认真落实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各类农业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放心发展。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事项。厘清执法权责边界,按照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对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扫清职能职责“死角”,确保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农业法治课堂,加强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推进农业执法高质量发展的专业能力。
着力提升社会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在人人都能“直播”“围观”的互联网时代,行政执法稍有差池,就有可能在网络的放大镜下酿成“风波”。要学会在“摄像头”下执法,学会在复杂的局势下利用新媒体渠道来与社会公众沟通,为农业执法工作更好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善待媒体。面对群众“随手拍”“随时拍”的执法监督,要有尊重、开放的心态,不能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要通过规范执法,以及有礼有节的合理化引导,维护执法尊严。2021年,上海警方“教科书式执法”视频,引起广泛关注,面对执法对象抗拒执法有所“松动”,上海警方坚持了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实现了最好的法律效果。二是善用媒体。在建立完备的信息发布制度的同时,有效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接受农民群众咨询、举报和申诉,与他们进行及时互动。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开展预防工作,充分发挥自媒体的作用。三是善联媒体。与新媒体有良好、有效的沟通与互动,主动发现舆情、引导舆情,一旦有热点事件发生,应主动与媒体沟通协调,引导媒体的采访报道,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澄清事实,化解舆情,防止媒体主观臆断,发布不实消息。
着力提升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要借助“互联网+”,向科技要执法力量、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向大数据要效率,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提高执法监督、过程控制、决策支撑能力,努力抢占执法工作制高点。为此,结合江苏省实际,要重点在两个方面着力:一是重视全省农业执法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加快建设全省互联互通的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和省级指挥调度平台,充分利用遥感、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网上办案、案件数据网上整合归集,重特大案件实时、同步、联动指挥调度,有力提升执法效能。二是积极构建全覆盖的信息化执法监管网络。对重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动态监管、在线监控,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使执法监管逐步地走向精准化、实时化、痕迹化方向。
着力提升清正廉洁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机构掌握执法权,执法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面临的考验诱惑多,要善于在监督下工作,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保持清廉本色,坚守红线底线。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班子、带队伍,努力促进执法人员清正、队伍清廉、执法透明。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围绕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重点整治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之风。注意从具体人和具体事入手,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逐条逐项进行排查,真正抓出成效。三是打牢廉洁执法的思想政治基础。坚持把廉政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实警示教育,让警钟长鸣心中。汲取崇德尚廉、廉为政本、持廉守正的优秀传统文化精髓,进一步筑牢执法人员“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农业产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权益,责重如山。适应新时期执法环境,着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不仅是政绩问题、业务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农民群众负责的态度,突出队伍能力建设这一关键,找准抓手、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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