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虾共作”助推撂荒地复耕增值的经验与建议
时间:2024-04-15 10:03:49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谢治菊 庄婷 吴一鸣 字号:【

  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推出《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耕地撂荒基本情况调查,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为解决土地撂荒问题、守护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户增收,广东省积极探索“稻虾共作”方式,即在水稻种植期间养殖龙虾,实现一田两用,并先后在南雄市、五华县、梅县区等地推广,当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通过走访入户宣传、高效集约土地、完善基础设施、引入龙头企业、组织农技培训、加大官媒报道等举措,使“稻虾共作”模式取得成功。

  主要经验

  组织领导,彰显由“被动”到“主动”的担当作为。

  驻镇帮扶工作队牢记广州市、梅州市两地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对口帮扶产业振兴新路子,打造种养“稻虾共作”新模式,推动撂荒地复耕复垦遏制农田非粮化趋势、实现脱贫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资源引荐,建立产业带农纽带。帮扶工作队大力宣传“稻虾共作”产业新机遇,动员县籍优秀企业家返乡创业,并积极为区内水产养殖公司与县从事“稻虾共作”的企业、养殖户建立合作关系,为其有偿提供鱼苗、饲料、设备等,并免费提供技术指导。五华县、梅县区在帮扶工作队的帮助下形成“公司+村集体+农户+基地”模式,农户以土地出租、产业务工、入股分红的形式增加收入,实现强村富民。

  先试先行,释放产业带动效应。先在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的镇一级建立“稻虾共作”基地,开展试点探索。“稻虾共作” 模式可为农户每亩每年增加收入6000元左右,为村集体每亩每年增加50~100元的收入。得到市场认可和农户欢迎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稻虾共作”模式,目前,五华县共建成10个基地,“稻虾共作”面积和精养虾塘面积合计达2200亩,其中撂荒地复耕复种1400多亩。

  加大扶持,降低产业进入门槛。帮扶工作队积极争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等涉农资金来支持“稻虾共作”产业发展,按650元/亩的稻渔综合种养项目补贴标准及120元/亩/造的撂荒地复耕复垦项目补贴标准对新建的“稻虾共作”基地进行奖补,并完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有意愿实施“稻虾共作”,但是资金缺乏的农户,安排金融助理上门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户办理贷款。

  稻虾共生,打造由“单一”到“立体”的种养模式。

  空间再造,推动撂荒复耕。结合撂荒地分布区域,完善灌溉设施、提高地力,优先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稻虾共作”模式实现一地两用、一水双收,亩均利润是水稻单作的3倍,且抗风险能力强,实现“1+1>2”的综合效益,提高了复耕复种成效。

  产业振兴,发展“多赢”路径。创新推进租赁制、股份制、托管制、代耕制等多种模式,探索山区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亩产值,形成村集体主导、农民获益、市场化运作、企业发展的“多赢”路径。目前,五华县“稻虾共作”基地带动100多人就业,农户每年每亩可增加6000元左右的收入。

  龙头带动,强化从“分散”到“规模”的产业经营。

  集约撂荒耕地,形成规模效应。梅县区广州亚洲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五华县悯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具备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优势,通过科学规划管理,合理配置耕地资源,引领了当地农业生产从“散、弱、小”走向“集、强、大”。

  延长产业链,拓宽市场销路。公司有计划支持苗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发展,将龙虾销往珠三角等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在全面梳理辖区内的撂荒地资源的基础上,对适合发展“稻虾共作”的撂荒地,按照土地综合条件,分期分批复垦,逐步扩大“稻虾共作”种养规模。

  打造示范点,提升农民技能。通过建立成功的农业示范点,展示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吸引更多农户参与。组织专业的培训机构、农业专家团队,向农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包括农业种植、养殖、管理、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农户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建议与思考

  目前,广东省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还存在着政策力度不足、耕地难以集约化、农户配合程度低、缺乏龙头企业等问题。基于此,对广东省撂荒地复耕增值提出一些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协同合作、政策支持,进一步激活荒地资源。

  加强政策灵活性和有效性。综合考虑经济收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平衡和协调,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如优化水渠建设布局、采用高效的养殖技术等以支持“稻虾共作”模式的发展,以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确保经济收益与用地规划相协调,同时确保对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加大政策倾斜度和支持度。制定支持“稻虾共作”项目发展的工作方案,设立专门机构统筹产业发展,整合农业农村、交通、电力、水务等部门的力量,出台扶持政策,并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完善基础设施,提供全产业链支持,从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加大政策清晰度和有力度。如考虑加大《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19条中对农户不耕、弃耕行为的惩罚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对“撂荒两年强制收回”作出清晰解释说明。

  能人引领、龙头带动,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

  提高补贴,增强信心。通过及时发放经济补贴、提高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能人、企业投资“稻虾共作”产业,提振养殖户信心,并通过拓展销售网络、加强市场推广来保障养殖户的稳定收入。制定应对市场价格浮动的对策,在龙虾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兜底收购来保障养殖户的利益以确定生产积极性与投入持续性。

  示范打造,辐射推广。挑选地理位置好、自然条件佳、 基础级施配套全、具有一定规模的“稻虾共作”基地作为全县“稻虾共作”产业的试点,引入专业化的企业或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运营深加工。确定短期和中期发展目标,有计划支持苗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发展,全面梳理辖区内的撂荒地资源,对适合发展“稻虾共作”的撂荒地,按照土地综合条件,分期分批复垦,逐步扩大种养规模。

  三产融合,创新发展。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振兴,在保证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基础上,对外引进资金和企业,在稻虾综合种养的基础上打造集美食餐饮、特色民宿、景点参观、捕捞体验、科普教育为一体的乡村振兴区,扩大规模多元化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共享发展成果。

  提高补贴,激励农户,进一步吸引人才回流。

  端正养殖户思想,提高各类复耕种粮补贴。在项目推广初期基层干部需明确告知养殖户,投资需谨慎,预防养殖户出现投机行为、等靠要行为、短期回报思想等。并通过提高各类补贴来鼓励农户流转集约、复耕复种撂荒地,提高参与“稻虾共作”产业的积极性。

  增加务工岗位,吸引青年劳动力回乡。增设更多文员、会计等技术性务工岗位,吸引年轻人返乡就业,鼓励有水产养殖经验的养殖户、企业主、投资人,有技术、有学历的年轻大学毕业生参与“稻虾共作”项目,培养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提高产业发展的韧性,将产业园打造成大学生返乡创业、实习、下乡志愿服务、参与乡村振兴的示范基地。

  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培训人才队伍。在当地建立稳定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队伍,定期开展“稻虾共作”技术和管理培训。建立产学研示范基地,培育致富带头人。利用好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知名渔业企业技术带头人、区内种养专家等智力资源,通过线下和线上结合的方式建立专家库,搭建技术支持平台实时提供智囊支持,为养殖户解决种养难题,提供科学解决方案。

  (作者单位:谢治菊,广州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教授; 庄婷,广州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助理;吴一鸣,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梅州指挥部驻镇帮镇扶村二部部长。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监测机制与帮扶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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