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雁”项目实施以来,天津市坚持高站位组织、高效率推动、高质量落实,通过强化协同、重点发力,创新“1234”模式,逐步完善“头雁”培育体系。
聚焦“一条主线”,把准“头雁”培育“方向标”。紧紧围绕乡土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头雁”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干得好、留得住”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将“头雁”培育纳入市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项行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重点任务,科学设计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全面压实培育责任,保障“头雁”项目高质高效落实。
完善“两个保障”,走实“头雁”赋能“路线图”。一是完善需求保障。针对“头雁”的不同产业类型和需求,实行“线下集中授课、线上点餐自助、考察互访贯通、外出调研观摩、政策帮扶指导、实践创新提升”“六位一体”培育模式,帮助学员强化政治理论、加强专业技能、提高实践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二是完善服务保障。建立“双导师”培育机制,为每名学员配备一名校内专业导师和一名校外实践导师,校内导师由天津农学院硕士生导师担任,校外实践导师由市农业农村系统处科级干部或优秀企业家兼任。通过建立“有技术专长、有政策跟进、有发展优势”的三人小组,不断激发“头雁”发展内生动力。
实施“三项工程”,激发“头雁”示范“引擎力”。一是“奠基”工程,让“头雁”占席位。指导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头雁”纳入到各类人才发展计划当中,通过真金白银的人才资助政策,进一步健全人才服务链条,打造良好的“头雁”孵化生态。二是“护航”工程,让“头雁”飞得高。按照“扶上马、送一程”工作原则,搭建联动平台,充分发挥天津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和天津农学院校友会等平台的作用,帮助学员获得政策、金融、智库、科研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头雁”搭桥结对。三是“和声”工程,让“头雁”声名远扬。通过中央电视台《乡村振兴中国行》和市《都市新闻60分》《乡村振兴怎么干》《美丽乡村说》《乡村寻游记》等栏目对“头雁”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学员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头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建立“四类机制”,谱写“头雁”兴农“协奏曲”。一是“直通式”成长机制。进一步打破身份、学历制约,对于特别优秀的“头雁”人才,建立“头雁”申报职称绿色直报通道,让“农民”变“专家”。已有2名学员获得正高资格,7名学员获得副高资格。同时,构建乡土人才职业申报路径,会同市人社局将“头雁”资格纳入农业职业经理人申报条件,提供评定指导服务,鼓励学员通过职业认定,拓宽成长路径。二是“协同化”培育机制。联合北京、河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商中国农大、北京农学院、天津农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签订框架协议,成立京津冀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联盟。在“头雁”培育的培训实施、路径设计、模式创新、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打造乡村人才培育新的发展模式。三是“辐射式”联动机制。指导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瞄准学员需求,定期组织联合会议,深入走访,专题研究,制定扶持举措,对于相对较弱的“头雁”,采取重点跟踪包保制度,多次“家访”,得到了学员的一致认可,助力“头雁”带领“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生产经营稳中有进,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大部分“头雁”的发展能力有效增强,经营收入同比增长15.3%,利润同比增长13.2%,联农带农数量同比增长10.4%,发展指标都有了明显提升。四是“规范化”推优机制。畅通人才评选直报路径,指导各区更加有针对性的申报评优。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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