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决定设立5年过渡期,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是过渡期的第4年,也是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为5年过渡期后农村人口持续增收致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
进入过渡期,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同时也应该看到,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虽然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增收致富的基础还比较脆弱,有的还面临返贫致贫的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事关千万农民群众福祉,事关农村社会稳定,检验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质量,亟须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
覆盖更加广泛的农村人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持续提升针对农村人口的兜底保障水平是基础。过渡期后,无论帮扶政策怎么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都要长期坚持下去,不能有丝毫削弱,还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加快建设防止返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系统,把覆盖范围从重点聚焦脱贫人口和边缘户扩大到所有农村人口,常态化抓好监测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实现更深层次的发展转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过渡期后,在制度安排上要体现农村人口短期目标向长期目标的转变,“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生活需要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个体生存问题向社会融入和认同的转变,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帮扶政策的主流化与可及性,确保农村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
落实更为精准的帮扶措施。农村低收入人口面临的返贫致贫风险多样,对生产生活发展有共性需求,也有个性需求,必须因人而异采取措施,才能帮扶到“点”上。过渡期后,建立更加科学的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可以准确评估农户的帮扶需求,针对不同风险类型采取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切实帮助农户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主要做好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要着力提升技能素质,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帮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同时针对欠发达地区实际发展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实行差异化支持和重点帮扶,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能够共享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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