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档升级。推进改户厕、清垃圾、净街面、通地沟、治污水等整治提升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全市农村环境和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其中,曲阜、鱼台、邹城分别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等称号。
系统谋划、稳步落实。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济宁市不仅注重宏观层面的整体规划,也注重微观层面的具体落实。在整体规划上,制定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明确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原则和各方职责,为各级主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在具体落实上,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为年度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办实事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并进行同步督导,力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专题整治、重点突破。一是举办重点主题年活动。从实际需求出发,2013年以来,济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分年开展道路、绿化、农厕改造等主题年活动,稳步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重点任务。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市累计实施厕所改造103.3万户,约占全省改厕的1/10,改厕覆盖率93.67%,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二是开展重点攻坚行动。开展春季、夏季、秋冬季专项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对环境薄弱村庄进行专项整治。例如,嘉祥县黄垓镇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开展每月集中整治活动。同时,还针对农村村容村貌提升、镇街驻地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畜禽养殖粪污整治6个方面分别开设专班,进行重点突破。
久久为功、注重长效。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济宁市通过建立监管监督机制等方式保持长久效益。一是通过将片区进行具体责任划分,逐步建立起区、镇、保洁公司、村义务监督员、村网格员五级监管网络机制。二是率先研发运行的“和美儒乡”智能监管平台发挥了数据管理、日常巡查、督查管理、随手拍问题处理、第三方暗访检查等作用,建立起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除此之外,济宁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推行“信用+”治理模式,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引导群众长效维护农村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济宁市秉承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在村庄规划建设与农村污水整治两方面对症下药。在村庄规划建设方面,《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要求,村庄规划和建设应当突出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等地域和人文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在农村污水整治方面,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因地制宜开创了供群众休闲娱乐的生态景观型、以养促管的生态经济型、消除内源污染型、维持水体及周边环境的生态清洁型等多种治理模式,使济宁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的地市。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济宁涌现出一系列创新做法,“条例出台”体现开拓创新,“数字化手段”展现与时俱进。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是山东省首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也是国内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济宁市在环境整治立法方面的首创精神;2023年,济宁市推出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管理平台“和美儒乡”,这在全市范围内首次构建起统筹协同、纵向四级联动、横向部门互通、群众参与的立体化、智能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体系。该平台的使用显著降低了监管成本,例如曲阜市陵城镇使用此平台后,相比之前减少了约60%的现场检查督导工作量。
立法保障、建章立制。在立法保障方面,济宁市出台《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明确了各方的权责义务,对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几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为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建章立制方面,济宁市政府编制了《济宁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县、乡镇、村域层面规划编制完成率较高;同时,还制定了《济宁市实施村庄景区化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通过编制实施相关方案,切实改善农村整体环境和基本面貌。
以人为本、发动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济宁市坚持以村民为主体,注重调动群众积极性。一是通过“轮流网格长”制、设置公益岗、开展评比、表彰先进、实物奖励等方式充分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二是通过“信用+”以及积分制度对村民发现环境问题及主动维护农村环境等行为进行文明积分奖励,根据农户志愿服务时长和参与情况发放积分,农户能够在信用超市兑换生产生活用品,此举极大调动了村民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邹城市张庄镇还将农户积分作为评价年度文明示范户等荣誉称号的依据。三是村民可以通过“和美儒乡”小程序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并发现村里的热心人,从而营造出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仅邹城市大束镇每年就有约15%的群众反馈清单,表明充分调动了农户的主动性。
升级设施、整合资源。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济宁市注重整合各类资源,保障基础设施的长期可用性和安全性。一是鼓励村庄共同联合建设相关设施,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系统建设,全市农村道路硬化里程多达4万公里,实现了户户通;持续完善农村供水系统建设,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9%,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60%;深入开展农村绿化工程,稳步推进植树造林,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2.2%;扎实推进村民文化广场、基层卫生及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升级。二是整合废弃资源,变废为宝。例如,曲阜市陵城镇、微山县两城镇等地将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庭落、坑塘等整治为停车场、健身广场、公园、花园等场地,便利村民生活。
(作者单位:张成鹏,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王希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李京,山东省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张颜,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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