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以下简称“粮代处”)是我国唯一专司农业外交工作的驻外机构,自1982年正式成立以来,在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和外交部的业务指导下,粮代处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为我国全面参与全球农业治理工作,大力推动我国与联合国成员国,特别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合作交流工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1992—1998年,我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工作期间,参加了粮代处领导班子成员考察任免和粮代处农业外交官队伍的遴选培养工作,并到意大利罗马我粮代处进行领导班子成员任期考察考评工作。2003—2004年,我在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工作期间,受部领导的委托,归口联系和指导粮代处的工作,特别是加强了粮代处的馆舍建设并改善了工作条件。2004—2015年,我分管农业部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完成党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各项农业外交和国际合作交流的工作任务,并负责组织粮代处积极开展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的农业外交合作交流工作。2015—2021年,我被任命为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首任大使、代表。在党和国家外交方针的指引下,在部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与粮代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和实践党的外交理论政策,不断加强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和成员国的合作交流工作,努力在联合国粮农机构的舞台上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好声音,与世界各国分享我国“三农”事业发展的好经验与成功模式,与联合国成员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成员国共同努力,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贡献。在我长期分管指导粮代处的工作实践过程中,加强了对粮代处工作的研究,逐步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粮代处配置的主要职能
随着我国外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外交工作局面的不断拓展,粮代处的工作职能也在不断优化配置,在我国全面参与全球粮农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凸显。我国粮代处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受国内的委托和相关工作指示,积极开展与联合国粮农机构的合作交流工作,配合国内做好多边农业外交工作。
二是协助国内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努力争取外援,引进农业发展资金、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成果和国内急需的农业技术人才。
三是大力开展与联合国粮农机构有关成员国家驻意大利罗马外交机构的合作与交往,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及协调立场,深化我国双边农业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是收集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及乡村扶贫等动态信息,深入开展对国际粮农、农业援助、防灾减灾和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和形势的调研工作,为国内农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五是全面负责我国领导人代表团以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联合国粮农机构各类活动的代表团组的接待联络与服务工作。
六是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精神,加强与欧盟的区域农业合作交流工作,不断积累和丰富我国与区域之间的农业外交工作。
七是受农业农村部委托,建立派驻欧洲国家农业外交官的定期到我国粮代处开展农业外交工作的研究交流机制。
八是充分发挥粮代处培养农业外交官和外事干部基地的重要作用,不断为粮农三机构输送优秀的中国籍国际职员,为农业农村部各单位培养国际化的外事干部。
粮代处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参加联合国粮农机构的各种事务与活动,高度重视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各种行政管理和议事工作机制的换届改选的计划安排,按国内的意见和指示,积极争取我国有更多的重要职位与席位,以保证我国在世界粮农体系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是提前认真做好各项研究工作,准备好口径方案与相关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地参加联合国粮农机构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
三是在我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粮农机构召开的各种会议,特别是关系到我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切身利益的重要会议时,粮代处主动配合代表团共同主动引导我方关切的重点,以最大可能维护我方和发展中国家利益。
四是在任何联合国粮农机构的会议和各种活动过程中,粮代处都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仔细审查和判断各种情况,做好各种准备,防患于未然,全力维护我国主权与核心利益。
五是积极推动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在经费预算和资金安排上更多地用在实用农业技术项目的设立与推广工作上,更多地满足广大发展中成员国推动农业发展,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迫切需要。
六是主动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合作,组织制定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当地农民的农业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技能,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七是积极配合联合国粮农三机构,与各成员国共同努力加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我国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优势,在联合国粮农机构的舞台上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传播互敬互信、和谐共处、共同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理念。
八是深入探讨和推动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开展战略性的合作,重点研究和实施农业“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全球农业南南合作”等战略合作内容,并制定战略合作规划,创造战略合作条件,科学实施,扎实推进,为世界各国粮食安全和农村脱贫作出贡献。
粮代处始终坚持的工作宗旨
粮代处始终坚持把推动全球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作为工作宗旨和工作重点。粮代处的工作宗旨和工作重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追求:
追求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从追求农产品生产的数量到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再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并重;从人们先吃饱,再到吃好,再到吃出营养、口味、风味,吃出健康和文化;历次农业绿色革命的实践证实,必须解决农产品的高产、优质和高效,才能真正解决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
追求联合国粮农机构成员国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的普遍提升。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联合国粮农机构广大发展中成员国的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重点提高广大发展中成员国的农业科技水平、农业人员科技素质、农业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因此,我国粮代处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合作交流工作的政策重点、支持项目、经费资源的倾斜方向、投入重点就应明确是广大发展中成员国。
追求农民的增收、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民社会福利的提高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提升。制定政策、设立项目、经费投入和采用技术措施的出发点都要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升。
追求农业发展模式的可持续性与科学化。坚持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统一,发挥各自优势;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坚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实现农业、农民、农村的现代化,防止片面发展,正确认识有机农业和化石农业、石油农业的利弊。
追求成员国农业公平的发展计划和权利。反对混淆发展阶段,实行所谓的责任和义务“对等”的错误原则。研究清楚实施碳关税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以及承担减排义务的实质含义。研究世界各国如何科学地按不同发展阶段实施农业发展低碳模式和减排义务的问题;研究清楚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问题;对农业高标准体系的实施,发展中成员国应有过渡期、保护期,否则将会严重限制损害发展中成员国的民族产业发展、产品出口,被迫依赖发达成员而受控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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