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乡村治理的“广东样本”
时间:2024-03-04 09:16:54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广东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执行中央关于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体制机制创新,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提供“广东路径”、贡献“南粤模式”。

  进展与成效

  近年来,广东省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着力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初步形成了乡村治理的“广东样本”。

  着眼新时期职责使命,坚持“牵头抓总、协调推进”,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出色。省、市、县乡村治理体系机制全面建立。同步推进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乡村治理领导体系;健全完善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年度要点任务分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报告考评等工作机制。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逐步完善。出台关于推广运用乡村治理清单制、积分制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扎实推动中央部署在广东省落实落细,确保各领域思路清、任务明、抓手实。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抓手务实管用。深入推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试点,建立健全一对一联系指导机制。

  着眼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锐意改革,始终保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走在前列。坚持试点示范拓展善治路径。深入推进从化、南海、蕉岭、惠阳等4个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任务,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党组织领导‘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项重点任务。坚持创新“广东经验”引领善治模式。率先出台省级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指导意见,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使村庄事务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全省21个地市相继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实践。

  着眼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党建引领“三治”联动融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全面推行“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人”三级党建网格,率先把党的支部建到自然村。以“三治融合”促统筹,凝聚乡村治理合力,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格局。开展“阳光村务”示范、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创建,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选编活动。加快完成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推动资源、治理、服务重心下移,实现“一门式”政务服务全覆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

  重要创新

  广东持续在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村发展过程中探索改革,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创新经验。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形成了高效率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构建村居党组织、经济社党支部、户联系党小组三级党建网格,形成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人的简便务实管用组织体系,实现了“组织建在网格上、党员融入群众中”。通过重要事权清单管理让党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主心骨、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让党员成为乡村治理的先锋队,通过动员机制让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力军,有效破解乡村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以城乡融合为导向,形成了多元化的乡村治理模式。广东省基于珠三角地区城乡高度融合的实际,在新制度设计上显现出了明显的效益,不仅探索了覆盖城乡外来人口学校配套建设支持政策,还研究整理了社会资源、外部组织、人才资源导入乡村治理的一系列政策设计。

  以社会体系为基本依托,提升了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实际效果。佛山南海先后建立“1+8+N”创益体系、社会观测体系、新型特色社会动员体系以及社区居民线上线下议事平台,制定首个统筹县级财政资金购买社会类服务项目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有效破解政府行政体系直接提供服务效率低效的突出问题。

  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创建了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入机制。将非户籍人口纳入治理范围,促进其他配套工作联动推进。允许非户籍人口进入村居任职,对非户籍人口同等采取就业创业支持,对非户籍人口实行积分入学政策,配套采取志愿服务加分等措施让非户籍人口参与乡村治理并享受发展成果。

  以注重传统文化现代化改造为关键,激活了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广东省深度挖掘特有宗祠文化,使其在传承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中持续发挥重要的治理职能。各地在保留宗祠理事会原有核心治理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和深化了宗祠理事会的治理能级,成员边界从过去同姓祠堂理事会拓展到小组成员甚至跨小组,服务功能也扩大到化解尖锐矛盾、教育帮扶等。

  以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为主平台,全面推进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创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力量+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式“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着力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水平、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镇域公共服务能力、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统筹各方力量组团式多层次推进镇村融合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强镇兴村。

  以改革系统集成为引领,推进乡村治理全面深化。一方面,广东省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同步探索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退出、全要素优化配置、“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行模式创新、农村金融等多项重要改革,全方位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另一方面,在改革过程中将乡村治理全面贯穿到乡村振兴工作中,以乡村治理体系能力建设为契机,综合推进党建引领、人居环境整治、要素资源整合,推动乡村治理有效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目标共同实现。

  以“数字赋能”牵引功能扩展,推动乡村“智治”能力现代化。一方面,结合网格化治理,将零散数据进行专题整合,开展风险预估、动态监控、区域预警等智能分析,让大数据平台发挥最大效用。另一方面,结合近年农村改革形成的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股权管理三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集体经济大数据系统”,实现了数据管理标准化、资产监管精准化、疑点分析智能化、信访管理一体化、信息查询便捷化。

  广东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探索形成的系列创新经验,不仅对提升本省治理水平有显著成效,对全国乡村治理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是发展服务型的乡村治理。乡村治理已经完成了从管理防范向全方位服务的重大转变,从安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创业服务以及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等方面全面凸显了服务优先、服务导向的乡村治理发展方向。二是推进发展型的乡村治理。更加注重将发展融入到治理之中,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优秀文化传承等过程中实现综合性治理优化。三是构建参与型的乡村治理。在党建引领下深入改革探索,包含着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乡贤主体、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逐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新格局。四是实现现代型乡村治理。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不断注入新的技术和手段,智能感知、智慧流管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治安防控、纠纷调处等治理领域。

  未来设想

  着眼任务发展,推动广东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更大成效、创新更多经验、覆盖更广范围,有效突破关键困境,通过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持,强化基层治理组织效能、完善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机制,推动乡村善治。

  构建“四类体系”,聚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系统化、体系化、机制化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建好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要求,夯实三级党建网格的治理能力,推动镇村健全乡村治理组织机构和管理运行机制。夯实工作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区镇联动,充分调动镇村两级主动性、积极性,基本形成市谋划、区落实、镇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用好清单制,以项目化、清单式、责任制推进乡村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制定乡村社会治理行动方案,梳理工作要点,明确考核评估标准,完善考评体系,各地级市组织对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村治理实绩考核,通报情况,纳入干部考评。

  完善人才“上山下乡”机制,引导科技、金融、创业、服务和消费等要素下乡。坚持各类先进要素下乡入村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引导科技、资金、消费进乡村,人才、青年回农村。开展科研院校合作,构建“高校科研机构+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的科技下沉机制。鼓励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涉农院校成立产业联盟,构建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的分散农户科技推广体系。探索推进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集体,形成“集体+农户+企业”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让下乡企业、人才等利益主体共享资源开发收益。

  优化乡村公共服务,聚焦软、硬两方面环境条件吸引要素下沉。完善乡村振兴的各项软硬条件建设,推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联动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供气、宽带接入、污水治理等,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规划机制、建设机制和管护机制,建设集公共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文化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等于一体的乡村社区综合服务体。探索城乡共享的“双师教育”模式,开放在线教育,获取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力度推进乡镇、社区卫生院服务功能提升。探索建立农民退休,城乡一体的国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持续优化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以职能互补为导向,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能范围和治理边界。村民小组提供公共服务,强化生产性设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村民理事会以集资和项目整合的方式实施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共性设施改造、路网水桥修缮等工作。以驻镇帮镇扶村机制为抓手,结合基层党建“整镇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镇创建和“一支部一品牌”活动,完善多层协商、双轨并进的协商议事制度,发挥村民理事会、退休人员等村庄内部治理资源的能动性,实现村庄合力。加强科研院校合作,多元协同储才引智,激发内生治理效能。

  充分挖掘地方乡愁文化资源,突显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引擎作用。把文化资源挖掘、文化元素植入、文化产品创造、文化平台搭建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引擎和重大支撑。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让农民共享城乡优质文化资源。积极发掘民俗文化、地名文化、诚信文化等乡土文化资源,形成乡村文化认同,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激活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新引擎。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政务服务,实现乡村治理和乡村基层政务智慧化。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推进各部门资源和服务整合,开展“耕耘者”治理骨干培训,研发“粤治美”小程序,建立网上服务站点,畅通群众小微诉求反馈渠道,建立集中协调和快速处理机制,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

  加强乡村治理模式和经验的系统总结。系统总结改革经验,加大媒体宣传,扩大改革影响,通过提高改革的溢出效应,吸引更多外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和发展。加强改革经验交流,选择在不同领域有代表性的地区建立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基地,推动普适性成果向政策转化,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动力。探索建立适用于城乡融合、传统农区的乡村治理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扩大成果贡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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