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稳天下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离不开法治护航。2023年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立足我国国情、农情、粮情,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各项部署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以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为抓手,从地、技、利、义全环节入手,产、加、储、销全过程着眼,资源、市场、政策、主体全领域统筹,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把牢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保面积、保产量,饭碗要一起端、责任要一起扛。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承担具体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这为做好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分类落实责任。配合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主产区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稳定粮食自给率。较真碰硬强化考核。有效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给予鼓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约谈。
二是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粮食安全保障法专设耕地保护一章,对守住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作出明确规定。保护耕地资源。制定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推动实现“占优补优”。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健全管护机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强化酸化耕地治理,推进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
三是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保障粮食丰产丰收,提高单产是重要因素,关键是强化科技创新。粮食安全保障法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对推进种业振兴、鼓励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育种创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农业生物育种重大专项实施力度,培育推广更多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推进农机创制。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建设“一大一小”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集成应用技术。深入实施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分品种制定落实好集成配套推广工作方案,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做到专家直接入户、技术直接到人、良法直接到田,促进均衡增产。
四是延伸拓展粮食产业链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和结构优化,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加强对粮食仓储、物流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优化加工布局。引导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到粮食主产区建设原料基地、布局加工产能。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促进转化增值。在产粮大县建设一批以粮食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加工利用,开发丰富多样的加工食品。完善流通体系。加强粮食物流节点和粮食码头建设,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江海联运,建设一批粮食物流园区。
五是推进粮食生产节约减损。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粮食安全保障法规范粮食节约减损,明确政府部门、粮食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及公民个人、家庭等有关主体的节约义务,在节粮、减损两端同时发力,耕好“无形良田”。提高机收效率。加快研发应用智能高效精准收获机械,在“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加强农机手培训,提升规范作业水平,组织机收减损大宣传、大比武系列活动,尽可能降低机收损失率。推动节约用种。研发推广先进适用精量播种机,集成推广集中育秧、精量播种等技术,降低不合理用种数量,节约一斤是一斤。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升排灌能力,加快补上履带式农机、应急排涝机具、移动式烘干装备等救灾设施短板,健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六是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老百姓的食物需求更加多样化了,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同时,加强向森林要食物,向草原要食物,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深入实施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扎实推进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积极发展日光温室、植物工厂、集约化畜禽养殖等新模式,不断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开发新潜能。发展生物产业。壮大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发展海带、裙带菜等食用海藻,推广应用微藻蛋白。发展细胞工厂,开发功能蛋白、细胞培养肉等。规范发展生物合成食物产业,稳步推进新型食物产业化。
七是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稳定粮食市场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加强储备调节。开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全链条监测预警,合理确定中央政府储备规模,加强地方政府储备建设,引导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合理布局粮食应急加工产能。优化升级粮食仓储设施,鼓励建设高标准粮仓。拓展进口渠道。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进口多元化,加强与经贸关系稳定、生产潜力大的国家和地区的粮食贸易合作。
八是健全粮食支持保护政策。稳定粮食生产,动力在收益,关键在政策。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价格政策。坚持并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切实发挥托底作用。加大补贴力度。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指向性。强化保险支持。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健全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金融支持粮食生产模式,用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创设符合粮食生产特点和要求的信贷产品。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向主产区倾斜力度,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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