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鲁河镇为了破解耕地零碎问题,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模式,率先在全省建立“土地驿站”,依托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小块零散土地“连片成方”,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方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全县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新途径。
建立“土地驿站”
夯实土地规模经营基础
引导土地流转。出台《产业振兴暨“土地驿站”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流转及托管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镇依托47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土地驿站”,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将土地经营权存入“土地驿站”储备,并根据位置、地力、升值潜力等因素确定合理流转价格。鲁河镇自筹10万元,对推行“土地驿站”先进村给予奖励。各村通过“土地驿站”形成集中连片土地,最大的1426亩,最小的200亩,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2.5万亩。
规范经营方式。储备土地达到一定规模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连片成方土地以200~300亩为一个网格进行划分,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刘坊村、前巴河村等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土地驿站”储备的土地。采取竞标、召开代表会推选等方式,将连片土地承包给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后杜堌、季什八郎、鲁河等村与北大荒集团深度合作,中巴河、许屯等村与镇联合社共同经营。
政府监督落实。镇政府认真履行耕地保护、合同备案、权益保障等职责,全程监督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合同履行等过程,切实保障农民的承包权、流转权、受益权。
统一运营管理
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发展
统一农资供应。由镇联合社牵头,与山东史丹利集团、地丰肥业等优质化肥企业合作,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统一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累计统购化肥3100多吨、种子210吨,节本增收300万元。
统一订单种植。采取“镇联合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广优质小麦“订单种植”。镇联合社负责协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濮阳县农家福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广优质小麦种植。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种植收购协议,以每斤高于市场价0.1元的价格统一收购。
统一农机服务。镇联合社机械化服务团队整合镇域内收割机、打捆机、播种机等大型农业机械422台,组建机械化耕作专班。2023年实施秸秆打捆及综合利用2.5万亩,减少群众支出50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7.5万元。“三夏”期间,镇联合社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减少群众支出30万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20余万元。
统一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3年,镇联合社与濮阳绿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镇联合社以厂房、电力设施等出资,濮阳绿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资金、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出资,双方按照2:8比例持股和利润分成,投资2500万元建设废弃物处理厂,处理秸秆、杂草、废木料、棍棒等生产生活垃圾,“三夏”期间回收秸秆6000吨。
发挥“统”的优势
土地规模经营成效显著
拓宽了农民收入渠道。通过“土地驿站”,农户土地流转实现了由自发盲目到规范有序的转变,土地流转费由亩均500元提高到800元,通过分红收益每年全镇可再增加农民收入1800万元。同时,解放农村劳动力1万多人,可增加务工收入3.6亿元。
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2022年,镇联合社生产服务营业额2643万元、利润315.8万元,其中向47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156万元,平均每个村增加集体收入3万元。全镇47个村全部实现有集体收入,其中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10个,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14个。
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土地驿站”助推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引进现代产业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践表明,村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土地,可以有效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有利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村集体土地收益增加,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但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中还需要确保土地租金合理、把握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度”、投入农业完全成本保险、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这样才能使农民获得更高的集体收益分红,推进农村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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