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调动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积极性,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进一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意见》出台在我国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建设工作,采取一系列硬措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2021年以来,全国耕地总量增加1758万亩,实现连续3年净增加,遏制了我国耕地持续多年减少的态势。然而,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地区占补平衡存在补充耕地量不足、质不高等问题。新时代新征程,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在此背景下,《意见》同时对耕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提出要求,这是国家层面再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系统性规定。
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一方面,解决14亿人吃饭问题,端牢中国饭碗要求我们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稳住耕地总量,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另一方面,在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国情下,提升耕地质量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举措。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4.76等,中低质量等级耕地占比仍在三分之二以上,耕地总体质量偏低制约产能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今年中央提高投入标准,比往年翻了近一番,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各地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建一亩成一亩,真正把好事办好。此外,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退化耕地治理、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一系列科学、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力求实现耕地数量与质量的双重保障,将为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占补平衡,严控占用和补足补优是关键。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耕地保护的核心制度之一。占补平衡,不能是简单的数量平衡,还必须实现质量平衡。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对违法建设相应冻结补充耕地指标。严把补充耕地验收关口、确保补充耕地质量是落实“占优补优”的关键。要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明确质量不达标的不得用于占用耕地的补充。把补充耕地后续培肥管护资金纳入占用耕地成本;补充耕地主体要落实后续培肥管护责任,持续熟化土壤、培肥地力。
压实责任,形成耕地保护强大合力。《意见》的出台为耕地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制度保障,但要将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还应通过提高种粮农民收益、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也要履行耕地保护义务,用好管好自家的“责任田”,提升土壤肥力,保障耕地生产能力不降低、有提高。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之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形成耕地保护合力。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耕地质量建设,科研机构要加强耕地保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等等。
耕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积极性,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让每一寸耕地都能成为丰收的沃土,把中国饭碗端得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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