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把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突出部门协同和规范管理两个关键,探索完善一体化管理、日常化管护、规范化处置的路子。
严把“审核关”,把资产底数建起来。省委、省政府对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专门部署,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推动。印发加强规范管理的通知,召开全省政策培训解读会,推行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把管理工作前置到资金下达、项目安排环节,从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建立健全县级帮扶项目资产台账、行业部门分类台账和乡村明细台账“三本账”。2013—2023年,全省形成帮扶项目资产2312.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占比13.9%、公益性资产占比64.4%、到户类资产占比21.7%。
严把“确权关”,把部门责任扛起来。坚持全省“一盘棋”,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基础上,落实各级行业部门责任,全过程加强指导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20多个省级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坚持“专业部门干专业的事”,由行业部门分别指导县级对口部门开展确权发证,确保资产管理既不违背行业规定,又有行业部门的跟踪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认定和移交入账,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监管;财政部门指导做好国有资产认定和入账监管。全省帮扶项目资产已完成确权2293亿元、资产确权率99.2%。
严把“项目关”,把帮扶资产用起来。结合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提档升级,统筹推进帮扶资产盘活使用和效益发挥。2013—2023年,全省形成帮扶产业项目2.4万余个,其中巩固类占比51.4%,提升类占比45.7%,盘活类占比2.2%。对市场效益好的巩固类、升级类产业,统筹使用已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谋划实施新项目,将资产运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导乡村两级将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扶弱救困等,既支持补上产业发展设施短板,也促进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严把“管护关”,把各方资源统起来。探索建立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制度,围绕“有制度管”,由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管护主体落实管护力量和维护经费,开展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围绕“有力量管”,由人社部门统筹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通过新设增设、调整优化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围绕“有资金管”,由财政部门将移交给国资管理部门的公益性资产,全部纳入国资管理系统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统一开展资产配置、会计核算、定期清查等。
严把“退出关”,把相关机制活起来。针对一些确需处置的资产不会退、不敢退,不能退的问题,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审批”程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出处置申请,乡镇审核后提交县级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及时提出处置意见,既防止帮扶资产流失,又及时卸下包袱。对资产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资产,简化处置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研究处置。对“三资”平台中计提折旧、净值为零,以及报损报废、账实不符的帮扶项目资产,规范开展资产评估、产权注销和账务核销,相关处置结果和处置收入分配,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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