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伴随着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普及以及新一代数字技术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数字中国、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顶层设计与基层自主实践的双轮驱动下,数字乡村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然而在具体实践中还面临诸多困境,迫切需要发挥好数字技术在促进产业升级、优化生活场景、赋能乡村治理及提升致富能力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步伐。
当前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情况
数字乡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通信难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我国已全面实现“县县通5G,村村通宽带”。截至2023年12月,农村网民规模达3.26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1788万人。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6.5%,进一步缩小了与城市互联网普及率差距。二是城乡融合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全面展开。各地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公路、水利、电网、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全国农村地区支撑农产品上行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截至2022年底,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6.9万个,新增库容1800万吨以上。
智慧农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一是智慧农业应用场景不断扩展,农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智慧农业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应用,数字化种植业建设得到有力推动。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超过60万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配置了基于北斗定位的作业监测和智能控制终端。全国植保无人机共计12.1万架,年作业覆盖10.7亿亩次,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产品分级包装、贮藏加工、物流配送等环节得到推广应用。二是智慧农业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建立,智慧农业创新实践不断发展。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实践,探索智慧农业产学研用创新发展机制,联合创建农业产业研究院、智慧农业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各类大型电商平台和农业科技公司致力于智慧农业的创新服务,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智慧农业创新实践。
数字乡村经济新业态持续涌现。一是农村电商发展势头强劲。2022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17万亿元,快递服务不断向乡村基层延伸,全国95%的建制村实现快递服务覆盖,电子商务带动城乡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目前,全国农村网商(网店)已达1730.3万家,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入驻的供应商超2万家,2022年交易额超过136.5亿元,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发挥重要作用。二是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2022年,农村网络支付用户总人数已达到2.27亿人次。各类银行、保险机构通过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方式,为广大农民提供更为多元、便捷的农业金融服务,打造了“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高效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
当前数字乡村建设面临的困难
乡村居民数字技能水平相对较低,数字素养提高难度大。城乡居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差距明显。截至2023年6月,我国城市网民人数达到7.77亿人,农村网民则为3.01亿人。受数字使用成本较高、预期效果不明显以及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差距大等因素,农村居民数字参与意愿较低。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较低、数字技能培育缺失严重,加之地区间数字资源分配利用不合理,数字接入鸿沟弥合难度大。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地区间数字鸿沟突出。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大力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但仍存在明显地区差异。超过21.7%的地区家庭宽带入户率不足50%,8.4%的地区不足20%。相比较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广大农村等欠发达地区5G基站、大数据中心、物联网服务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严重不足。截至2023年11月末,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5G基站分别为151.1万、73.6万、82.6万、20.9万个,从宽带接入质量来看,在较为发达的京津冀与长三角地区,千兆宽带用户渗透率分别为26.3%和24.3%,明显高于东北地区,而农村千兆宽带渗透率则更低。农村地区5G网络覆盖率却远不及城市地区,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有近25个百分点。
数字建设协调机制未完善,数字治理能力待提升。当前网络隐私、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与数字乡村建设配套的政策法规较为缺失,数据主体权责边界、数据产权归属、数据开放与共享标准等方面的问题突出。数字乡村建设缺乏组织协调机构的统一指导,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效能不佳等问题依然存在。数字乡村网络空间有效监管存在空白,网络空间监管制度不健全,缺少专门的网络信息处理机构,监管执法震慑不足。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发挥干部人才引领作用,加快提升乡村居民数字素养。一是培养壮大乡村数字人才队伍。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技能培训,选拔了解农村、懂得相关数字技术,有敏锐数字化意识的人才,实现跨专业跨领域协同合作,不断优化数字化人才队伍梯度构成。二是优化乡村数字人才培养的战略体系。加大乡村数字人才引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合作和跨区域协作。三是加强农民数字素养提升培训。汇集整合新技术推广、电商销售、新媒体应用、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优质培训资源,提升农民群众对数字技术的使用能力。
完善数字技术普及应用,着力弥补地区间数字鸿沟。一是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化发展,加快推进乡村网络、基站、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偏远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二是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发展,实现数字农业升级。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三是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多部门协作发力,政府、社会与市场共同参与、成本共担的城乡数字鸿沟弥合机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共同参与实践,共建城乡数字化发展地基。
发挥数字技术治理效能,促进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构建。一是构建数字治理理念,转变乡村治理传统思维。在充分认识把握乡村治理现状的基础上加快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以“服务型”治理模式替代传统“管控型”治理模式,促使数字治理思维符合乡村社会的治理情境变动。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多元力量共同参与。以数字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运用数字治理的能力,鼓励多元自治主体共同参与。三是确保整体联动,构建精细化治理格局。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快数字治理工作流程、工作模式、工作平台整体联动,促进对乡域治理场景的动态感知和及时研判。
(作者单位:覃诚、刘佳豪,广西大学;王雪薏,广西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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