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贯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2022年11月29日上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中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处级以上干部以及部分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2年9月2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丽同志介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背景,重点解读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五大变化,让参会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新内容、新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少强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好普法学习,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全局上下形成认真学习、全面宣贯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普法宣传,结合新闻媒体线上网络平台,线下春耕生产现场会、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了解。三是强化宣贯培训,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宣贯培训,提升一线人员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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