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底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努力夯实监管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心在基层。省农业农村厅严格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建立了涵盖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18830人的四级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教学等方式,组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夯实了监管基础。截至目前,云南省涉农乡镇100%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100%的行政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00%的州(市)级、85.6%的县(市、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接下来,将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最后一公里”,抓好监管工作“最初一公里”。
以加大监测力度为途径,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省农业农村厅严格落实“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持续监测,其他品种轮动监测”的工作要求,加大监测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坚持“五个必抽”,即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必抽,“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必抽,云南省“10大名品”必抽,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必抽,2020年以来,国家、省级例行监测发现的问题主体必抽。充分发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探头”效应,及时发现了重点品种和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实施精准化监管奠定基础。强化监测结果运用,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和样品抽查不合格信息,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定量检测任务81984批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85起,县均2.9起。接下来,云南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以创新监管举措为抓手,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是强化日常监管。省农业农村厅认真推动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致函各州市人民政府,通报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不合格样品等有关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风险提示。每季度向各州(市)农业农村局通报国家、省级例行监测结果,督促指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涵盖蔬菜、水果、茶叶、畜禽和水产品5大类品种的20683家重点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实施精准监管。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求“三品一标”企业、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部上线运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接下来,云南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商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做好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以推动品质提升为目标,全力打造“拳头产品”。云南具有独特的立体气候资源、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悠久的农耕文化,是全球多样性生物资源最富集的地区,是世界农业生产环境最优越的地区,是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最具潜力的地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打造“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形成了一批“绿色食品牌”产品集群。截至2022年底,全省“三品一标”有效认证(登记)主体3286家、产品8701个。其中,绿色食品获证主体692家、产品2547个(居全国前列)。有机农产品获证主体1717家(居全国第1位)、获证产品证书数2409张(居全国第1位)、获证产品450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86个、地理标志产品6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6件。有机茶园认证面积105.7万亩,居全国第1位。接下来,云南将聚焦蔬菜、水果、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引导、推广绿色有机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鼓励和支持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努力打造农产品精品品牌,切实把产地的“好产品”转化为消费者口中的“好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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