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落实关键 抓有效手段 让新法落地生根
时间:2023-02-09 07:28:22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陈孟坤 字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政治、经济和民生问题。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四个最严”,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推动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四川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织牢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防护网,依法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坚持党的领导是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的关键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紧紧依靠政府推动。四川的做法是压紧压实政府责任,推动市县政府落实“五个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目标考核、重要议事日程和公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责任进行了规定。一是要坚持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农安工作的“根”和“魂”,是农安事业健康发展的政治基础,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农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推动农安工作提供有力保证,这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核心。二是要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级政府领导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清晰界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三是要着力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抓紧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或者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为各地监管工作提供指导性原则和监管依据。四是要依法落实条件保障,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在“人、财、物”保障上要舍得投入。五是要紧紧抓住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用好考核“指挥棒”、党政主要领导年度专项述职等硬手段,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到实处。

  推进合格证制度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创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增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的最大亮点。合格证制度推动落实了主体责任,提升了监管效率,实现了传统“人盯人”向“自觉”的转变。有关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规定条款,明确了生产主体、收购主体、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具有实践操作性。一是要准确把握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本质,是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对生产主体承诺行为的信用管理,不是简单开具一张合格证,而是要突出“达标”和“承诺”的内涵。二是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需要多方协同合作、实施全过程管理才能最终实现,不仅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监管执法、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等部门,还包括种养殖生产者、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成效,最终需要农产品市场、公众消费者的认可来衡量。三是要着力破解合格证制度实施的难点堵点,尽快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废除产地证明制度,明确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市场准入地位。合格证制度推行的难点堵点主要集中在批发市场,表现在市场主体是否严格查验、市场经营者是否再次开具,把合格证传递下去。解决难点、疏通堵点,要用法律、法规、制度的手段,避免合格证始于生产者、普遍止于批发市场,违背合格证制度的初衷。四是要建立社会公众信心,解决合格证的真实性问题,消除公众的普遍疑虑。合格证是生产主体自主开具,合格证的真实性是包括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普遍关注的问题,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推行“合格证+信用”监管,公示抽检信息,让合格证取信于民。五是要研究合格证开具的便捷性,尽快出台合格证管理办法,分类制定生产者、收购者、经销商开具合格证的内容样式,实化各类开具主体承诺内容和承诺依据,体现不同开具主体不同的责任与义务。合格证开具的便捷性,是主体积极性和开具广泛性的保障,特别是开具散装、混装农产品合格证,不能简单“一批一证”或“一车一证”,在实操中要区分具体情形,可以借鉴“一车一证”清单制模式,增强开具合格证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

  严惩重处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体现了“四个最严”总要求,其中“最严肃的问责”条款4条,分别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违反本法规定而设定;“最严厉的处罚”条款14条,分别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违反本法规定而设定,并增加了“拘留”处罚,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实现了与食品安全法的有效衔接。一是要履行好监管责任、用好手中权力,不履行监管职责、滥用权力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相应问责,最高可以给予开除、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处罚。二是要掌握处罚的尺度,执法处罚应按照违反本法的具体情形规定合理量罚,特别是规定了罚款范围,或涉嫌犯罪的,自由裁量度的把握非常重要,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诉诸法院裁量,不能任性随意、滥用权力、以罚代刑。用好处罚的力度,既要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达到惩罚违法的目的。三是要当好教练指导员,落实好“帮促指导”措施,把教育提醒和指导服务做在前面,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加强质量控制,发展名特优新;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既要抓好产业发展,又要抓实质量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四是要提升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好检打联动衔接不畅,个别地方“检而不查、查而不深、打而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县农业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权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普法宣传尤为重要,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基础。一是要落实责任,制定各级普法责任清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宣贯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二是要落实措施,组建普法宣讲员队伍,开展宣贯主题活动、制作专题宣传片、组织宣贯培训,确保普法宣传层层深入、落细落小。三是要统筹推动,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统筹抓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国家农安县创建、基层网格化管理、质量监测等重点工作,切实解决禁限用农兽药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坚决惩处和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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