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通过,不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的执法依据,也为稳步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理解把握重要内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通过,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的重要行动。从法律层面,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掀起宣贯热潮
营造法治氛围,强化宣传教育。浙江省省市县三级,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干部讲、专家讲,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理解把握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治水平。专门组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员队伍,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加强对生产主体的宣传与指导,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鲜活的典型案例,开展广泛违法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严守法律底线,强化检打联动。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充分体现了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失危害和处罚相统一的执法理念,强化了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浙江省聚焦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增强风险监测的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处置效率。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日常巡查检查力度,重点加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落实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处理生产记录不规范、违规使用农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以实际案例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威严。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全过程管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交流学习,增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依法履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凭证的入场查验义务,推进建立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管。
聚焦法之要义,强化品质提升。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绿色优质农产品概念。浙江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为契机,把标准化生产作为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绿色优质供给的基本要求和根本路径。针对农业标准体系结构不够合理、标准有效供给相对不足、标准化生产应用力度不够等问题,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变革,聚焦粮油、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全面梳理、制修订农业标准,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区域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创建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推动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将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义落实在浙江农业。
推进普及到位
浙江省把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将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贯成效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厅领导定期分组带队,赴基层听取监管人员普法情况汇报,深入田间地头,主动了解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对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有关困难与意见。建立动态滚动的问题与意见清单,定期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做到现场解决一批,带回商讨研判一批,力求解读到位,批批落实到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浙江得到全面普及,切实做到让监管人员懂法、主体守法、人民知法,全面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水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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