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主线 守底线 攀高线 向农村改革的深度进军
时间:2023-08-17 08:53:06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作者: 字号:【

  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考察时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武汉市三农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上不断取得新成果。武汉市探索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经验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中,先后获评“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现代都市农业国际试点示范城市”,整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坚持“三步走”,紧扣改革主线。市委、市政府将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作为新形势下深化全市农村改革的主线,成立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着眼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分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一是明权固本。围绕摸清农村集体家底、明晰集体产权权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制度,全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巩固了集体所有权这一根本制度安排。截至2022年底,全市清查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741.44万亩,集体资产306.55亿元,为推进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稳权强基。建立土地承包权登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9年,全市1578个村、1.41万多个村民小组土地确权登记全部完成,颁发承包经营权证44.57万份,确权到户面积306.95万亩,实现了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在此基础上,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有效稳定农户承包权,强化了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三是活权添能。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经营权。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农户提供政策咨询、价格指导、流转委托、经营权贷款等服务。目前,全市流转土地153万亩,流转比例49.8%,促进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了适度规模经营。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在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的前提下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促进乡村民宿经济发展。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增添了动能。

  落实“四举措”,坚守稳定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近年来,武汉坚持审慎稳妥原则,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坚决守住“四个不能”的底线。一是严格集体土地流转监管。制定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落实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合同管理、流转监管制度,严格履行民主讨论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涉及集体土地权益的交易、变更、抵押等,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或卷入不良债务纠纷。二是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划定基本农田储备区和高标准农田,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整治“大棚房”问题共464宗,整改“大棚房”问题图斑共55个。加强执法检查,严控耕地面源污染,推动形成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三是夯实粮食生产物质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良田、良机、良种相配套,夯实粮食生产根基。目前,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37.02万亩,覆盖率达67%;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9.26%;早稻、再生稻种源自给率达85%,良种覆盖率达到96%;严格土地用途管控,化解了7.8万亩存量撂荒地。四是有效保障农民各项权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体系,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防止拖欠土地租金、土地退化质量下降等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各类补贴及时足额发到农民手里。依法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安心进城。

  突出“五着力”,勇攀发展高线。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锚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勇攀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高线。一是着力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强化政策保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扶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积极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开展示范创建和教育培训活动。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38家、家庭农场757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9家。二是着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质)押贷款业务,有关做法在全国推广。分类推进股权配置,激活沉睡集体资产,激发村集体经济活力。2022年,全市集体经济村平均总收入121.5万元,总收入过50万元的村占比达60.93%。三是着力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创新服务模式。全市社会化服务主体达982个,共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8个、粮食烘干中心19家,全年机械化作业面积18万余亩次,新增烘干批处理能力1296吨。建成武汉永旺、中化MAP技术服务中心等一批数字农场。上半年,全市数字化作业服务面积达100万亩,累计达857.3万亩。四是着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建立财政支农、金融活农、保险助农协同机制,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同时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近3年支农专项资金累计达37.5亿元,“惠农贷”“武农贷”支农贷款达23亿元,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达85亿元。五是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建立长效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帮扶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引导无经营能力的农户通过盘活闲置农房租赁、土地出租、土地入股等方式获得租金和股金分红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通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强,稳定增长转移性收入。2022年,武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4元,增长7.7%,增幅居副省级城市第2位。

  (湖北省武汉市委农办供稿)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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